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负责全区民政行政复议工作。
(二)负责依法对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管理和执法监察;依法对全区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监督检查。
(三)拟订全区社会救助规划,统筹全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和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参与拟订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等相关办法。
(四)拟订全区基层群众自治和城乡社区治理政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能力建设,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建议,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五)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指导乡镇、街道办事处申报行政区划调整、更名、驻地迁移等事项;负责行政区划界线的日常管理工作,协调处理边界争议;负责农村地名管理和地名设标工作。
(六)负责全区婚姻登记管理工作,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负责全区收养登记工作;积极推行殡葬改革,加强全区殡葬服务机构的管理。
(七)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关于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
(八)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关于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残疾人相关福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九)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关于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十)拟订促进全区慈善事业发展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
(十一)拟订全区社会工作、志愿者服务政策和标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全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和志愿者队伍建设。
(十二)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扶贫开发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国家、省、市扶贫开发规划,拟订全区扶贫开发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按照“应进必进”原则,将原区民政局所承担的相关行政审批事项划入区行政审批局,由新组建的区民政局做好后续监管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316-5899303
办公地址:河北省廊坊市安次区南龙道和常甫路交汇处创业大厦北楼一层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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