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廊坊市广阳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简称区文广旅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关于文化广电 和旅游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文化广电和 旅游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
(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文化、广电、旅游和文物工作方针 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文化、广电、旅游和文物政策措施。
(二) 拟订全区文化事业、旅游产业、广播电视、文物领域 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加快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广电、旅游和文物体制机制改革。
(三) 管理全区性重大文化活动。指导全区重点文化设施建 设,组织广阳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国际市场推广,制定全区旅游市场开发营销战略并组织实施,指导推进峑域旅游。
(四) 指导、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区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五) 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和 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六) 指导推进全区文化、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推进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发展。
(七) 负责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 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八) 统筹规划全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 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九) 指导全区文化、广电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旅游 和广播电视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区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市场。
(十)指导协调广播电视全区性重大宣传活动。负责对全区各类广播电视机构进行业务指导和行业监管,监管全区广播电视 节目、网络视听节目和公共视听载体播放的视听节目,会同有关部门对全区网络视听节目服务机构进行管理,指导、监管全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
(十一)指导和监管全区广播电视重点基础设施建设。指导、 推进全区广播电视领域体制机制改革。组织实施全区广播电视公共服务重大公益工程和公益活动,负责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新 技术新业态融合发展,推进广电网与电信网、互联网三网融合, 促进智慧广电发展。
(十二)负责对全区广播电视节目传输覆盖、监听、监看、监测的监管,推进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监管协调调度全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负责全区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十三)指导全区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指导查处全区性文化、 文物、广播电视、旅游市场以及文物保护领域的违法行为,做好 案件查办工作,维护市场秩序。
(十四)指导、管理全区文化、旅游、广播电视、文物领域 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代表区政府签订对外文化和 旅游合作协定,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活动, 推动中华文化和广阳特色文化走出去。
(十五)负责全区文物资源的调查、勘探、发掘工作;组织、 协调全区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工作;组织指导文物保护宣 传工作;拟订文物保护制度和办法并负责督促检查;协调和指导 文物保护工作。
(十六)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组织起草重要综合 性文稿;组织协调机关和直属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的落实;承担档案管理、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党建、纪检、信息、老干部、安全保卫工作;综合协调全区性文化广电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按有关规定拟订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机关、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及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综合协调机关政府釆购工作;指导、监督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
(二)文化艺术股
拟订全区文化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文化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拟订文物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拟订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公共文化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工作;指导全区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全区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和管理全区文物事业, 指导全区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指导开展全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 保护工作;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拟订全区各门类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区级水准及廊坊特色的文艺院团;指导、协调全区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推动全区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管理、协调、组织文化艺术对外宣传、交流、合作;负责全区性文化统 计工作。
(三) 旅游管理股
拟订全区旅游公共服务政策及公共旅游 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区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 施;拟订全区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旅游产业相关门类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全区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旅游、文化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全区旅游产业项目建设;组织协调全区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导全区旅游装备技术提升;指导全区旅游行业职业教育工作。承担全区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负责全区乡村旅游发展工作;指导、推进全区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指导全区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工作;指导全区旅 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文化公园建设;承担红色旅游 相关工作。指导、管理、协调、组织旅游对外宣传、交流、合作。负责全区性旅游统计工作。
(四) 市场管理股
拟订全区文化、旅游市场以及广播电视、 文物保护管理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区文化、旅游市 场经营以及广播电视、文物保护开展行业监管;对全区文化、旅 游市场经营场所、产品设施、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承担全区文化、旅游、广电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承担全区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推动全区文化、旅游市场以及广播电视、文物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指导、组织全区文化、旅游市场以及广播电视、文物保护领域综合执法工作,指导、组织查处辖区文化、旅游市场以及文物保护领域违法案件,指导、组织对全区播出机构、传送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违规查处工作;开展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综合协调、组织开展本部门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五)广电管理和产业发展股
拟订全区文化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全区文化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指导全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指导文化产业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组织协调全区文化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指导全区文化产业装备技术提升。负责全区“文化+”相关工作,促进文化与旅游等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承担全区文化产业调研与统计工作。拟订全区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并推进建设;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监管全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和设施保护工作;指导推进全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指导、监督电视动画片的制作与播出;指导、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及影视文艺节目统一供片工作;对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制作、播出进行管理;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组织监督全区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承担节目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全区广播电视统计工作。
咨询电话:0316-2765991
办公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北凤道2-1号,广阳区政务服务大厅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春季、秋季、冬季: 下午1:30-5:30 夏季:2:30-5:30
咨询电话:0316-2765996
办公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北凤道2-1号,广阳区政务服务大厅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春季、秋季、冬季: 下午1:30-5:30 夏季: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