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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庄镇位于廊坊市的西北部,与北京大兴区接壤,距北京大兴国际机场15公里,东距廊坊市区12公里,北距北京市区35公里,面积达89.2平方公里,下辖42个村街和3个社区居委会,总人口达7.6万人,主要产业为农业。《廊坊市城市总体规划(2016-2030年)》文件中强调要把廊坊建设成京津冀城市群的重要节点,建设成经济发达、功能高端、环境优美、品质一流、特色鲜明的具有一定国际影响力的区域性中心城市,万庄镇是廊坊市发展建设的桥头堡,对于廊坊市区域性中心城市建设目标的推进,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廊坊城市总规体现万庄镇政府驻地附近科研用地1525亩,商业用地1500亩,商务用地1140亩,这些未来可用于打造汇聚总部经济、金融创投、新一代电子信息产业、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的商务楼宇集群区。围绕规划临空经济区,区级规划将万庄镇打造成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科技创新产业转化、航空航天配套产业示范区。万庄中北部绿化带中村街有12个,分别是西华营、红寺、柴孙洼、武营、机查王、三小营、合顺营、殷家营、倘户营、齐家营、朱场、大伍龙,共计3976.5亩,按照绿化带中的村街5%的村址面积可用于回迁改造,绿化带中的村街可用于回迁改造的面积为198.8亩。
廊坊文化中最为璀璨的就是龙凤文化,源自龙河、凤河,龙河发源于北京市大兴区,自我镇三小营村西北入境,沿途流经三小营、杜各庄等10个村、河道来水主要为上游北京来水及南水北调放水。区级规划将以龙河水系为特质构建区域绿地景观网络,提升生态涵养功能,沿河两侧建设生态防护走廊、森林公园、水系景观等。通过龙河生态保护带丰富示范区的发展底蕴,提升湿地文化内涵,打造具有特色辨识度的生态品质型示范区,主要发展沿河生态旅游、时尚运动等产业。
伴随着北京大兴国际机场的建成通航,万庄镇着力推动路网工程建设,以大交通促大发展。目前,机场北高速廊坊段、艺术大道下穿桥工程正在施工;城际铁路S6线、采留线大修项目顺利启动;105国道改造工程即将开启;我镇7项农村公路项目正在规划,四通八达的交通网正在形成,“半小时经济圈”正在一步步实现。依托特有的位置优势,我镇继续优化招商引资环境,提高招商引资能力和水平,瞄准电子信息、新型能源、文化娱乐等产业,扎实推进重大项目的引进、启动、落成。
乡镇党委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全面领导本乡镇的工作和基层社会治理,支持和保证行政组织、经济组织和群众自治组织充分行使职权。乡镇人大是基层地方国家权力机关,加强基层政权、推进基层民主法治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乡镇政府是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是本级国家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行政职权。乡镇主要围绕加强党的领导、夯实基层政权,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优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强化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改善生态环境、提升乡风文明等方面履行职能。
万庄镇党委、人大、政府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贯彻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及上级政府的决定、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和决定镇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以及乡村振兴中的重大问题。
(三)组织召开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充分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监督权和任免权,做好人大代表工作,联系选民、反映群众意见和要求。
(四)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健康、体育事业和财政、统计、民政、司法行政等行政工作;落实本行政区域内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五)镇党委领导本镇政权机关、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加强指导和规范,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履行职责;坚持党管武装的根本原则和制度,协调各方力量,对镇人民武装工作实行统一领导。
(六)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村党组织建设,以及其他隶属镇党委的党组织建设,抓好发展党员工作,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七)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选拔、考核和监督工作;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镇单位的干部。做好人才服务工作。
(八)领导本镇的基层治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
精神文明建设,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做好应急管理、生态环保、乡村振兴、民生保障、脱贫致富、民族宗教、防范邪教等工作;承担民兵预备役、征兵、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等工作。
(九)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保障各少数民族的合法权利和利益,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
习惯: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烟自
由等各项权利。
(十)指导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自治平台。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单位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整合辖区内社会力量,形成社区共治合力,为社区发展服务。对社区工作者队伍进行教育管理。承担物业管理的监督指导工作。
(十一)承办上级党委、人大、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党政综合办公室(财政所)
负责党委、政府日常事务;负责镇各部门的综合协调、行政事务等工作;负责文秘、会务、督查、信息、档案、保密、机要、后勤保障等日常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财政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镇财政收支、预决算的编制并组织执行;负责国有资产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辖区信访维稳工作;负责辖区统计调查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建工作办公室(人大主席团办公室)
负责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思想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统战、侨务、民族宗教等方面工作;负责落实基层党建责任制,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区域化党建和非公有制企业和社会组织党建、党代表联络服务等方面工作;负责人民武装、国防安全、民兵预备役等方面工作;负责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反腐败相关工作;负责人大主席团的日常工作;负责党员教育管理、干部考核、人事管理、机构编制、老干部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方面工作;负责党务公开工作;负责财务内部审计监督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应急管理办公室
负责辖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辖区消防、防汛抗洪、抗旱、防灾减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与管理、自然灾害救助和救助款物管理、护林和森林草原防火等方面工作;按权限负责辖区食品安全、乡村道路交通安全等方面监督管理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工作;负责辖区基本农田保护、土地调查、规划建设、自然资源保护和监管、全民义务植树、古树名木保护、草原建设保护;负责乡村道路建设管理;负责农村供水用水管理工作;负责畜禽遗传保护、市容村容和环境卫生、农村生活污水管理、土壤污染防治利用、河湖水资源保护、水域岸线管理、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地下水管理、大气污染防治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水土保持、人居环境改善、扬尘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禁止露天焚烧秸秆、“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等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综合行政执法队(综合指挥和信息化网络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承担辖区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综合指挥、信息化网络管理工作;负责信息化平台的运行管理保障;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区域内各条块管理服务力量;负责对平台接收事项的交办、跟踪和督办:负责区域内的信息受理、工单派发、辅助决策等工作,及时收集多种途径排查出的民生诉求、矛盾纠纷、问题隐患等信息,并进行汇总梳理、分析研判,根据事件类别和情况,派发给乡镇相关职能机构进行处置,或按程序上报区级综合指挥平台处置;负责辖区信用体系建设、社会综合治理、调解各类纠纷等相关工作;协调辖区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行政综合服务中心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承担辖区行政审批服务工作。负责辖区计划生育、社会保障、民政事务、残疾人保障、医疗保障等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经济发展中心)
负责辖区农业水利等方面工作;负责辖区农村扶贫开发的具体实施;负责辖区经济发展、企业服务相关工作;负责辖区村民委员会成员的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负责辖区农村“三资”管理、村务公开等方面工作;负责辖区农村土地承包管理相关工作;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辖区农民负担监管工作,组织开展农民负担专项检查:按照权限落实好农村重点改革任务;负责“气代煤”、燃气供热管理有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辖区退役军人信息采集、思想政治建设、权益保障、就业指导、拥军优抚、困难帮扶等相关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综合文化服务站
负责辖区科技、教育、体育、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居家养老服务等方面工作;负责社区事务管理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建设,健全自治平台;负责指导居民委员会的换届选举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建立健全各项自治制度,并予以备案;负责基层社区社会组织的分类指导和业务指导:负责指导辖区内业主大会的成立和业主委员会的选举工作;负责社区工作者的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组织动员社区居民、单位和社会力量参与社区治理,整合辖区内社会力量,行成社区共治合力,为社区发展服务;承担辖区物业管理和监督指导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对区域内物业管理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召集物业管理联席会议:负责调解物业管理纠纷,协助处理物业管理投诉;协助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做好物业承接查验备案、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监管、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征集等工作;协调和指导未实施物业管理小区的管理服务等工作;完成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按照有关规定设置万庄镇纪委;区监察委员会向万庄镇派出监察办公室,与镇纪委合署办公。万庄镇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按有关规定和章程设置,在镇党委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
咨询电话:0316-2765991
办公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北凤道2-1号,广阳区政务服务大厅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春季、秋季、冬季: 下午1:30-5:30 夏季:2:30-5:30
咨询电话:0316-2765996
办公地址:廊坊市广阳区北凤道2-1号,广阳区政务服务大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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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上午8:30-12:00 春季、秋季、冬季: 下午1:30-5:30 夏季: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