渑池县信访局职能信息
一、主要职责
(一)协调指导全县信访工作,推动中央、省、市和县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受理人民群众给县委、县政府及主要领导同志的来信来电、来访,为来信来电来访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三)负责向县委、县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意见、建议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分析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建议。
(四)承办国家、省、市向县委、县政府交办的信访事项和县委、县政府及领导同志批示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向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转办、交办,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五)协调处理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的信访突出问题和突发信访事件;对重要信访事项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负责征集、处理人民群众对本县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协调、指导、推动全县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
(七)承担渑池县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县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工作。
(八)承担渑池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
(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调研宣教室)。主要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事务处理、机关管理、后勤服务、安全保卫、机要保密、资产管理、会议组织、档案管理、文电处理;负责机关干部人事、工资、老干部服务及财务管理等。
主要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和县委、县政府的有关要求;调查研究群众思想动态和信访工作的情况,研究起草全县信访工作的工作意见和政策措施;日常文字材料、信访干部培训以及先进典型经验总结和推广;对乡镇、县直单位的信访工作责任目标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和考评;督导监督全县信访评估制度的落实进一步完善和总结。
(二)案件督查督办室(来电来信办理室)。主要负责上级交办要结果的重要信访案件和县访立案案件的督查督办工作,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及时查结上报;负责上三级访的劝返和转办单的受理、处理、回告工作;对信访工作提出改进工作建议和责任追究建议,对不法信访行为提出依法处置建议。
主要负责上级转办、交办和本级受理的信件、网上信访和通过手机、电话等形式反映的信访事项的督查督办及查结上报工作;定期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报告群众通过网、电、信反映情况的综合分析研判;负责信访信息系统的管理、维护。
(三)接待室。负责社会矛盾纠纷的排查、收集、交办、督办;负责群众来访的受理、转办、交办及部分现场处理;负责县群众来访接待服务中心综合管理等工作。根据省、市设置和要求,继续设立北京信访工作劝返站。
渑池县信访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