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单位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公安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公安工作发展规划及有关规定,部暑、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公安作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三)负责全区公安机关侦查工作,协调、侦办全区刑事犯罪案件、危害国家政治安全的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和上级批转的重大案件及专项工作。协调、侦办全区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生态环境、森林、生物安全等领域犯罪案件。协调、侦办全区证券、期货等金融犯罪案件。
(四)负责全区治安管理工作。协调、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依法查处破坏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开展治安行政管理、防火和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治安保卫工作。
(五)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开展国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员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我区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机动车辆(不含拖拉机)、驾驶人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
(八)收集邪教组织影响社会稳定、危害社会治安的情况并进行分析研判,依法打击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九)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
(十)组织、指导、协调全区禁毒工作。
(十一)负责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负责管理看守所、拘留所、强制隔离戒毒所等场所;负责全区审查调查看护队伍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二)组织开展对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重要外宾在我区的安全警卫工作。
(十三)组织实施全区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机关指挥系统、大数据技术、刑事技术建设。
(十四)拟订全区公安机关被装配备标准、制度,参与拟订公安机关装备、经费标准,拟订管理制度。负责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十五)组织开展全区公安机关与区外、境外警察机构的业务交流和合作,负责境外非政府组织在区内活动的管理工作,承担全区公安机关跨国(境)案件侦办协作工作。
(十六)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公安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拟订全区公安队伍管理监督工作规定,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负责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全区公安队伍违纪案件,负责全区公安队伍思想政治建设和工作作风建。
(十七)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研究室、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科、新闻宣传科、政务服务科)。负责全区重大警务活动的谋划、组织、协调;综合协调机关、直属单位及派出机构业务;负责局领导政务活动安排;负责党政目标管理、督查督办和综合绩效考评工作;组织实施全区公安警务合作规划、计划;组织协调全区公安机关与区外、境外警察机构的业务交流与合作,统筹全区涉外刑事案件有关组织协调、犯罪情报收集等工作;负责全局性会议、党委会、局长办公会的组织工作。
研究、分析全区公安机关维护国家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形势,提出防控风险和打击犯罪的对策建议;开展全区公安发展规划和公安队伍建设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重要文件、会议报告和工作总结。负责全区公安机关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局“放管服”改革等相关工作。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政务服务有关政策,负责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牵头协调并负责统一办理本部门全部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本部门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指导本系统政务服务及政务服务信息数据管理共享工作。
负责全区公安系统统计、机要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信息、保密工作;负责文电、机要、档案等工作。
实施全区公安宣传、文化建设和公共关系建设等工作,策划组织重大社会宣传活动;负责局公安工作“微博、微信、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建设;实施全区公安机关新闻发布工作;掌握涉警舆情动态,并进行分析研判,拟订舆情预警、应对对策。
(二)人事科(辅警管理科、优抚救助科、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干部管理、机构编制、工资待遇、离退休干部等工作;负责协管干部的有关工作;协助开展全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统一招考工作,承担全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资格的审核相关工作;办理全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警衔事宜;承担个人事项报告核查相关工作。
拟订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队伍建设政策和警务辅助人员工作规范,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局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
负责全区公安机关开展人民警察、警务辅助人员的抚恤优待、慰问等工作;承担区见义勇为评定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三)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训练科。拟订全区公安政治工作规划,负责全区公安政治工作的综合调研,掌握全区公安队伍建设和公安民警思想情况并提岀加强队伍建设和政治工作的意见。
拟订全区公安教育发展规划,研究制定全区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训练制度、规划和标准,实施全区公安民警继续教育、警务训练和竞技性警体活动;负责公安院校招生政审工作;组织实施公安院校招生及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公安系统记功奖励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公安训练基地建设。
(四)情指联勤中心。掌握全区社会治安情况,收集、分析、反馈和综合处理各类重大社情动态、突发事件、重大案件等情报信息;协助局领导指挥、处置各类重大突发案事件;负责区公安局实战指挥平台和综合情报信息平台的工作;规范公安机关报警服务台工作;承担区反恐怖指挥中心的工作。
(五)党风政风监督室。承办落实局党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相关工作;落实局党委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负责全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廉政宣传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机关主题教育活动;负责省、市、区开展的巡视巡察工作。
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及派出机构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及派岀机构财务管理、资金使用、政府釆购、基建工程的审计监督;监督管理全区公安机关公安业务费、公安特费等涉密经费以及下拨专项经费内部审计工作。
(六)警务保障室。拟订警务保障需求计划;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的装备管理,负责重大警务任务的保障工作;拟订全区被装配备标准;参与拟订公安机关装备、经费标准;负责编制、管理机关经费的预决算;编制、监督直属单位和派出机构经费的预决算;承担机关保障经费的管理使用;承担警用武器装备、器材物资的配备、仓储和调运工作。
(七)科技信息通信科。研究拟订全区公安科技强警发展规划;组织公安科技立项、科研开发、成果管理和技术推广;指导全区安全技术防范工作,对公共安全行业实施技术监督;负责辖区内各类视频监控系统的规划、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和深度应用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通信勤务保障工作。负责全区公安云计算大数据等信息化项目的论证、规划、立项、建设实施、维护和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公安信息资源库的整合与信息服务工作,指导参与全区公安警务平
台建设应用、公安机关通信专网和无线电频率资源的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指导参与全区大型活动、反恐维稳处突等大案事件应急通信勤务保障工作。
(八)政治处。承担本部门本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以及干部人事和宣传文化工作。日常工作由人事科、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训练科、新闻宣传科等承担。
(九)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三、领导班子及分工:
刘文彬同志:主持区公安局全面工作。
马厦同志:负责思想政治、队伍建设、干部管理、机构编制、教育训练、国内安全保卫、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巡视巡察、审计等工作,协助局长抓好全面工作。分管政治处、国保大队、机关党委、机关纪委。
李冰峰同志:负责重大警务活动综合协调、党政目标管理、督察督办、绩效考评、全局性会议组织、起草重要文件报告总结、全局“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全局性宣传及公共关系建设、政务公开、内部法律监督、重要警务工作督查督促公安环节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反恐处突、警务技战术教导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考评办)、法制大队、督察信访大队、特巡警大队、留置看护大队。
王新利同志:负责各类刑事犯罪打击统筹、重大复杂刑事案件侦破、打击预防涉毒品类违法犯罪等方面的工作;负责科技通信及大数据应用、社会治安情报分析、各类情报指令综合处理、报警服务,统筹扫黑专案资产清查、反诈宣传、疫情防控大数据核查等工作。分管刑警大队、禁毒大队、网监大队、科技通信科和情指联勤中心。
南振兴同志:负责装备管理、重大警务工作保障、经费管理使用及预决算编制、监督工作,承担警用武器装备、器材管理物资的配备、仓储和调运等后勤保障性工作、监所安全管理、经济类犯罪侦查、涉税类案件侦查。分管警务保障室、看守所、经侦大队。
李鑫同志:负责治安管理、道路交通安全、出入境管理等方面工作,统筹平安建设、安全生产工作、涉及食药环森类犯罪侦查、安全生产领域涉嫌犯罪侦查,统筹森林防火、指导派出所协同林业部门共同开展防火宣传、火灾隐患排查、重点区域巡护、违规用火处罚等工作,在业务上接受林业部门指导。分管治安大队、交警大队、出入境管理科、森林警察大队,统筹各派出所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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