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主要职责:
(一)负责全市城镇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工作。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全省住房保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市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和省、市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工作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融资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市各类棚户区改造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市保障性住房资产监管工作,依法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和住房保障信息化工作。
(二)负责推进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发展工作。组织研究全市住房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拟订适合市情的住房政策,组织拟订全市住房发展规划,指导全市住房建设、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三)监督管理全市房地产市场。贯彻落实全省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拟订全市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中介管理、物业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全市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拟订全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制度并监督实施。
(四)监督管理全市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全市工程建设与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并监督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和建筑业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出省出国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
(五)负责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消防监管工作。贯彻落实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消防监管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规范全市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全市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工作。拟订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和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全市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拟订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有关制度、标准和程序并组织实施。指导编制和实施城市设计,指导建筑设计创作。指导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历史文化名城(镇、村)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查。
(七)负责建立全市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监督实施全省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地方标准。拟订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和建设标准的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全省公共服务设施(不含通讯设施)建设标准和工程建设标准。拟订全市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监督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监督实施工程建设全省统一定额。
(八)指导全市城市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全市城市建设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制度并监督实施。编制全市城市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市城市建设,负责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等相关规划的衔接。指导城市综合交通、城市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的规划和建设工作。监督全市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的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承担全市城市供水、排水、燃气、热力、污水处理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行管理工作。承担全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维修和养护工作。承担市政府投资的市政设施建设项目监管工作。承担市百城建设提质工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九)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拟订全市村镇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各类村镇建设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传统村落保护发展和监督工作。
(十)负责推进全市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拟订住房和城乡建设科技发展规划和经济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节能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拟订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规划、政策和制度,负责新型墙体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一)开展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的对外交流合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1.与市交通运输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两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有效衔接。
2.关于燃气与天然气安全监管职责分工。城镇燃气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监管,城市门站以外的按照天然气输送管道安全监管的职责分工管理。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主管全市石油天然气管道(城镇燃气管道和炼油、化工等企业厂区内管道除外)保护工作,协调处理全市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市应急管理局负责石油天然气管道工程建设项目(城镇燃气管道除外)安全设施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监督核查工作,按照授权和委托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以及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综合监督管理工作。公安、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管道保护相关监管工作。
3.与市人民防空办公室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的管理工作。城市地下空间规划和开发利用要兼顾人民防空需要,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参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的审查工作,负责审批、监督检查涉及人民防空防护内容的地下空间工程,对不符合人民防空防护要求的予以处罚,督促整改。
4.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拟订房屋交易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监督房屋产权管理等工作;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房屋产权登记确权工作,负责房屋权属登记信息系统的建设和查询工作。
领导班子:
党组书记、局长,商务中心区建设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兼书记,旧城改造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张邦年
市纪委监委驻市住建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党组成员:刘云仙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鸿钧
党组成员,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李泳均
党组成员、副局长:邱成峰
党组成员、副局长:赵会军
党组成员、总规划师:曹德全
总工程师:张社朋
咨询电话:0398-2775555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传媒大厦1210室 邮政编码∶472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冬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 30 夏季: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 00
咨询电话:0398-2775558; 0398-2775556;0398-2775551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湖滨区崤山东路与宋会路交叉口(铝厂转盘)银山大厦2-8层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周末及节假日休息。
咨询电话:0371-66069625
办公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89号河南建设大厦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371-66069900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东新区郑开大道75号河南建设大厦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冬季 8:00-12:00,14:30-17:30
咨询电话:0398-12345;0398-2822710
办公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路47号 邮政编码∶472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 15:00-18:00 ;冬季 8:00-12:00 14:30-17:30
三门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地址:迎宾大道与召公路交叉口天鹅城酒店集团6-7层联系电话:0398-2821112传真电话:0398-2982626邮政编码:472000办公时间(工作日):夏季8:00-12:00 15:0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