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枣强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简称县工业和信息化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为正科级,加挂县科学技术局牌子。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新型工业化、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科技创新、引进国外智力的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优化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四)统筹推进全县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
(五)按照县政府规定权限,备案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备案工作。
(六)贯彻落实国家政策和标准,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推进实施有关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七)贯彻执行国家、省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八)负责对全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推动结构调整优化;拟订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参与指导、协调中小企业节能减排;拟订推进全民创业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创业辅导的规划、建设和管理,负责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的规划、建设及机构和辅导队伍建设。
(九)组织落实省、市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县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实施对企业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提出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创业风险投资引导资金,确定资金使用方向;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引导各类中介组织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十一)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二)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十三)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科技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组织协调市级以上各类科技项目的申报和管理。
(十四)组织拟订全县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协调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建设。
(十五)协调指导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
(十六)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十七)拟订国际科技合作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和工业、中小企业的对外合作与交流。指导相关部门对外科技合作交流工作。
(十八)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组织落实上级重点引进外国专家总体规划、计划,建立外国高层次人才吸引集聚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
(十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负责组织国家、省科学技术奖、中国政府友谊奖、省燕赵友谊奖的申报推荐工作。
(二十一)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工作。
(二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督查督办、信访稳定、后勤保障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财务审计、政府采购、政务公开、机关网络、宣传报道、新闻发布等工作。承办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机构编制和干部培训等相关工作。
(二)政策法规与科技人才股(外国专家管理股)
负责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相关行政应诉工作;围绕全县工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综合分析研究全县新型工业化的发屣战略,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提出推进全县产业结构调整、产业聚集、工业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科技及管理创新政策建议;组织开展科研机构创新绩效管理。统筹推进科普、软科学工作。承担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科技安全和科技保密相关工作。承担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科技评估管理相关工作。承担科研诚信建设工作。组织落实上级国外智力引进、对外经济和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引进外国智力项目,开展相关领域国际科技合作与人才交流活动。指导引智工作站和院士工作站建设。指导相关部门和乡镇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承办涉港澳台的科技合作与交流有关工作。承办“燕赵友谊奖"、“外专百人计划”相关事宜。指导和推动工业企业、民营企业开展国际化经营和海外投资,协调解决外商投资工业企业运行过程中的有关问题。
(三)规划、装备与节能股
组织拟订全县工业发展战略、规划;负贵组织工业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工作,推进全县现代产业体系建设;提出全县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国家省市级财政性资金安排的建议,经批准后实施;拟订和修订全县产业结构调整目录的相关内容参与工业投资项目的审核。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装备工业发展规划,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组织实施相关行业规范条件、技术规范和标准;提出装备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和技术改造项目资金意见;负责组织申报国家、省装备工业相关专项;组织申报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应用项目;推进智能制造发展;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技术规范和标准;组织新能源汽车发展和推广应用工作。承担全县主导行业管理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原村料工业发展规划;提出原材料工业结构调整目标、产业布局和重点技术改造项目意见。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工作,组织和指导工业节能装备(产品)制造、企业节能管理;组织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研究制定工业“三废”资源的综合利用政策及项目推广;指导推进工业绿色发展和绿色制造工作。
(四)创新资源配置与高新技术股
负责科技创新综合工作,拟订科技创新发展和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规划、科技金融融合、科技创新平台建设的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牵头组织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申报、监管与验收工作。承担市级以上创新平台申报与组织实施、科技统计、国防科技动员等相关工作。协调推进京津冀协同创新、国家省市科技重大专项在我县实施相关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基础资源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负责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指导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建设。推动高新技产业化相关技术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服务业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宣传科技奖励政策,组织省科技奖、国家科技奖的申报推荐工作。提出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科技成果管理、促进产学研深度融合相关政策措施建议,指导、监督科技成果评价,提出重大科技成果转化任务并监督实施。承担技术转移体系工作,指导技术市场规范和发展。承担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工作,推进创新型市、县(市、区)建设相关工作。承办与市科技局、省内外重点高校和科研院所的会商工作。
(五)运行监测协调股
监测分析工业日常运行,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和国内外工业形势,研究提出有关政策指施;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负贲全县工业用电运行监测协调工作,指导工业用电需求侧管理工作;承担应急管理、产业安全相关工作。承担县政府减轻企业负担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全县民营经济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考核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民营经济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推动中小企业聚集发展;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使用计划建议;负责中小企业统计网络建设、运行监测和统计分析;承担县民营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消费品工业发展战略、规划。
(六)信息化与中小企业股
承担电子信息产品制造行业管理工作,指导软件业发展;研究拟订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点专项规划;负责组织申报管理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专项资金工作;组织实施信息技术服务、系统集成及服务的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协调信息安全技术、产品研发及产业化。统筹推进全县工业领域信息化发展;研究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标准和政策措施;指导推进工业领域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推动建立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绩效评估制度;统筹指导工业领域信息安全;指导儆好重要工业领域工控系统信息安全保障工作。负责指导中小企业促进工作,推进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支持各类服务机构为中小企业提供管理咨询、人才培训、技术支持、投资融资、法律咨询等各类服务;指导中小企业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组织实施中小企业管理人员培训;支持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推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提出中小微企业融资建议,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
(七)农业科技与社会发展股
负责贯彻落实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指导农村科技进步和农业科技园区工作,推动科技扶贫工作和农村科技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负责贯彻落实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开展相关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推动重大关键技术攻关。促进生物技术发展及产业化,推动绿色技术创新,协调科技应对气候变化工作。
(八)综合管理股
指导全县工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指导工业安全生产标准体系建设和科技成果推广;参与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工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负责民爆行业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工业企业环境保护的指导和监管工作。负责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盐业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318-8224144
办公地址:衡水市枣强县枣强镇和平南路81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1:50,下午13:30~17:2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2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318-8981967
办公地址:衡水市枣强县中华街市民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1:50,下午13:30~17:2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1:50,下午14:30~17:2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