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衡水市桃城区文化和旅游局是区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区文物局牌子,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文化、旅游、文物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拟订全区文化、旅游、文物方面政府性规范文件。
(二)拟订全区文化事业、文化产业、旅游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领域体制机制改革。
(三)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文博事业的发展方针、政策和法规及规章制度,拟定全区文物和博物馆事业发展规划,组织文物资源调查,参与起草文物保护方面的政府规范性文件。组织协调全区文物管理、保护、抢救、发掘和利用等业务工作。
(四)管理全区重大文化活动。指导、监督全区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组织桃城旅游整体形象推广,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对外合作和推广。
(五)管理全区文艺事业。指导艺术创作生产,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推动全区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
(六)负责全区公共文化事业发展,推进全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和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统筹推进全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
(七)指导、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推进文化和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建设。
(八)负责全区文化遗产保护,推动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普及、弘扬和振兴。
(九)统筹规划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组织实施文化和旅游资源普查、挖掘、保护和利用工作,促进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发展。
(十)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市场发展,对文化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推进全区文化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规范文化和旅游市场。
(十一)落实上级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政策。组织查处全区文化、文物、旅游等市场的违法行为,维护市场秩序。
(十二)负责全区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合作和宣传、推广工作。代表区政府签订对外文化和旅游合作协定,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交流活动,推动中华文化和桃城特色文化走出去。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2019年3月28日,由桃城区委、桃城区政府批准我局设:办公室、文化艺术管理股、文旅产业股、旅游管理股4个股室。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协调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业务,督促重大事项落实;承担新闻宣传、政务公开、机要保密、信访、系统安全工作;负责党群、纪检监察、统战工作;负责重要工作报告、文稿起草、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工资管理、人员调动、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定、人事考核等工作;负责部门预算和相关财政资金管理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政府采购工作;指导、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文化艺术管理股
拟定全区文化事业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督查指导基层单位各项业务工作的落实;协助局领导做好群众文化、图书、文物、非物质文化遗产宣传保护等工作;做好各文化单位涉及全区重大活动的组织协助工作;指导区图书馆、文化馆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统筹推进全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指导、协调全区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文旅产业股
拟订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政策和发展规划,制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全区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全区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承担全区文化和旅游产业普查、统计、开发、保护、科技创新。指导全区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工作;指导、推进全区全域旅游示范区建设;指导全区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工作;指导全区文化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
(四)旅游管理股
组织协调全区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负责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旅游发展资金的投向、立项申报和旅游宣传工作;负责区内旅游业的行业监督管理;组织、指导区内旅游场所、设施的级别评定;指导旅游行业协会工作;抓好全区各旅游经营单位培训,提高其综合素质及接待服务水平;承担全区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旅游投诉综合协调等工作。
咨询电话:0318-2051890
办公地址:衡水市桃城区庆丰南街6号4幢一楼(和平路与庆丰街交口北行400米路东)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318-2051890
办公地址:衡水市桃城区庆丰南街6号4幢一楼(和平路与庆丰街交口北行400米路东)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