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源汇区民政局职能信息
(一)贯彻民政工作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区民 政事业发展规划、民政工作政策、民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服务标 准并组织实施,负责有关地方性规章组织实施和执法监察。
(二)严格按照《社会组织登记管理条例》拟订全区社 会团体、社会服务机构(指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了公 益目的,利用非国有资产捐助举办,按照其章程提供社会服 务的非营利法人)等社会组织登记和监督管理办法并组织实 施;依法依规对社会组织进行登记管理和执法监督。
(三)拟订社会救助政策、标准,统筹社会救助体系建 设;负责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 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工作。
(四)完善落实行政区划管理政策和行政区域界线、地 名管理办法;负责全区村镇及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命名、 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审核报批工作;负责城市街道的设立 审核报批工作;负责组织区级行政区域界线勘定和管理工 作;负责协调处理乡镇、街道办间的行政边界纠纷;负责行 政区域界位、道路(街、巷)、自然村等居民地、专业区和重 要自然地理实体的地名标志的设置维护和管理;会同有关部 门发布、出版标准行政区划图和地名图集等。
(五)拟订全区城乡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政 策,指导城乡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拟订城乡社区 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提出加强和改进城乡基层政权建设的建 议;指导村(居)民委员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 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基层民主政治建设;负责群众性自治 组织的设立、合并、撤销等的审核报批工作。
(六)组织拟订全区促进慈善事业发展政策,指导社会 捐助工作;负责上级下发福利彩票公益金使用管理工作。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工作、志愿者服务政策和 标准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推进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 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协调做好有关政府购买服务工作。
(八)拟定全区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和 福利机构管理办法;落实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收 养、儿童救助保护政策、标准,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 体系和困境儿童保障制度。
(九)落实婚姻管理政策,负责全区婚姻登记工作;负 责推进婚俗改革。
(十)拟订全区殡葬管理政策、服务规范并组织实施; 负责落实殡葬服务设施建设规划;推进殡葬改革。
(十一)落实残疾人权益保护政策,统筹推进残疾人福 利制度建设和康复辅助器具产业发展。
(十二)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 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政策、标准并组织实 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拟订全区 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有关职责分工。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民政局负责统筹推进、督促指导、监督管理养老服务工作,拟订全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发展规划和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承担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工作。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综合协调、督促指导、组织推进老龄事业发展,承担老年疾病防治、老年人医疗照护、老年人心理健康与关怀服务等老年健康工作。
漯河市源汇区民政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