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教育局位于漯河市召陵行政新区汾河路31号,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利。教育局具体负责召陵区教育系统的人事、表彰奖励等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并负责全区教职工队伍的建设工作;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拟定全区教育工作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区教育事业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制定全区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四)负责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指导和管理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建设工作。
(六)指导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教育社团工作。
(七)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负责全区各类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指导中等及以下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八)参与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指导大中专院校开展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九)根据有关规定,组织指导和开展与国外及港澳台的教育合作与交流。
(十)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体育工作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体育工作及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十二)推进全区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十三)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四)统筹规划全区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区运动员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五)组织举办全区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区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六)指导全区体育宣传工作。
(十七)指导全区体育科研和成果推广工作。
(十八)承办区委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员编制
漯河市召陵区教育体育局机关行政编制11名。其中,局长1名,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副局长3名;正股级干部职数5名。
区纪委、监察局派驻区教育体育局纪律检查委员会、监察室行政编制1名。其中,纪委书记兼监察室主任1名。实行单列管理,统计时仍计入驻在部门编制和领导职数总数。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教育体育局设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党政办公室、人事股、基础教育股、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与师资培训股、体育卫生艺术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