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信访局职能信息
一是协调指导全区信访工作,起草有关信访工作的政策、规定和意见,推动上级领导机关和区委、区政府关于信访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二是受理人民群众给区委、区政府及其领导的来信来电,接待来访,保障信访渠道畅通,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为来信、来访、来电群众提供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服务。
三是负责向区委、区政府反映来信来电来访中提出的重要建议、意见和问题,综合研判信访信息,分析信访形势,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制定修改完善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建议。
四是承办上级领导机关和区委、区政府、领导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同志有关批示件的落实情况,向镇(街道)、区直部门及驻召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重要信访事项的处理和落实。
五是协调处理跨镇(街道)、部门和单位之间的突出问题和突发信访事件,对重要信访事项实施个案监督,并提出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
六是负责征集、处理人民群众对本区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项建设事业发展的重要建议;总结推广信访工作经验,提出改进和加强信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信访工作的宣传和信息发;组织、协调、推动全区信访系统信息化建设。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提供信访信息,并对重要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七是指导全区信访业务工作,负责信访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和培训工作。
八是承担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和区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区政府受理的信访事项复查工作。
九是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漯河市召陵区信访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