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住房城乡建设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住房城乡建设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住房城乡建设重大问题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保障。拟定城镇住房保障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城镇住房保障年度计划。
(三)负责推进住房制度改革。拟定适合县情的住房政策,指导住房建设,推动住房制度改革;拟定住房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四)负责推行工程建设标准。组织实施工程建设实施阶段的国家标准及全国统一的行业标准;指导工程建设标准和工程量计量规则的实施。
(五)负责房地产市场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定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并监督执行;拟定房地产业行业发展规划、拟定房地产开发、房屋预售、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地产估价与经纪管理、物业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六)负责建筑市场的监督管理;负责国家规定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工作;拟定工程建设、建筑业、勘察设计的行业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并监督执行;制定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
(七)指导县直管公房的租赁、修缮、征收工作;负责县直管公房资产和拨用资产的监督与管理。
(八)拟订县城道路设施的建设规划;拟定城镇供水、排水、燃气、供热、污水、垃圾处理等设施建设规划;负责县城道路、桥梁、照明、供水、排水、燃气、供热、污水、垃圾处理等市政设施建设;负责县城市政设施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
(九)指导村镇建设;拟定村镇建设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和安全及危房改造;指导农村气代煤工程建设;指导重点镇和特色小镇建设;负责农村气代煤工程质量和安全运行的监管。
(十)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拟定建筑工程质量和竣工验收备案的政策、规章制度并监督执行;监督指导全县房屋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定建筑业、工程勘察设计咨询业的技术政策并指导实施;指导实施各类房屋建筑及城市市政设施建设工程的抗震设计规范;监督指导和负责建设工程抗震设防、施工图设计、消防设计等审查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减排,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建筑节能政策、规划并指导实施;制定住房城乡建设的科技发展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指导、推动建筑节能减排、绿色建筑发展工作。
(十二)指导全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并提供政策咨询;承担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住房城乡建设系统依法行政。负责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十四)负责住房城乡建设信息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1、办公室
2、工程建筑材料管理股(农村燃气安全管理股)
3、住宅与房地产管理股
咨询电话:0312-4261992
办公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东环与南环交叉口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夏季:早上8::30-12:00,下午14:00-17:30; 冬季:早上8::30-12:00,下午13:30-17:30
咨询电话:0312-4261992
办公地址:保定市曲阳县南环路与东环路交叉路口往西约100米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312-4214071
办公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曲阳县南环路15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