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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应急管理局

易县应急管理局

联系电话:0312-7137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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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保定市易县朝阳东路238号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3∶30--17∶30(夏季时间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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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应急管理局职能信息

(一)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处)、县直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拟订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等政策规定,组织编制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推动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各项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三)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四)牵头建立统一的全县应急管理信息系统,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五)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六)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

(七)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森林和草原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管理县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指导县域内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八)指导协调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九)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管理、分配县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十)依法行使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县有关部门、功能区、工业园区和各乡镇(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十一)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十二)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十三)制定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县粮食和物资储备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十四)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十五)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县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检查工作,组织开展对安全生产重点企业的执法检查。

(十六)负责地震监测、震灾防御和震灾救援指挥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有关职责分工

(一)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在自然灾害防救方面的职责分工

1.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应对重大灾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组织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全县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部门森林和草原火灾、水旱灾害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和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负责森林和草原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和草原火险、火灾信息。

 2.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

 3.县水利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及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河流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

4.必要时,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林业局)、县水利局等部门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二)与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在救灾物资储备方面的职责分工

县应急管理局负责提出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预案,组织编制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等部门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需要下达动用指令。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根据县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县应急管理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出。

内设机构

县应急管理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政治处)、应急指挥中心、规划财务股(救灾股)、灾害防治管理股(地震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股、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股、政策法规股。

易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意见》通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两办印发的《保定市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实施方案》的要求,根据《中共保定市委办公室、保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通知〉》(保办发[2021〕2号)、《中共保定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易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设置的通知〉》(保编办字[2021〕62 号)和《中共易县县委办公室、易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的通知〉》(易办发[2021〕4 号)有关要求结合易县应急管理工作实际,现就易县深化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相关工作如下:

(一)机构设置

整合全县有关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以及地质灾害、水旱灾害、森林草原火灾等有关应急抢险和灾害救助、防震减灾等方面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能,组建易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在易县应急管理局加挂易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牌子,实行“局队合一”体制,以县应急管理局的名义开展执法。按照省、市制定的应急管理分类分级监管执法的具体办法,负责法律法规直接赋予的执法职责,完善内部执法流程,强化基层属地管理,监督指导辖区内乡镇应急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对各乡镇应急管理办公室和综合执法队伍进行业务指导、组织协调和岗位培训。

(二)内设机构

按执法片区、执法力量,县应急管理局(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拟设置六个监察执法股,即:监察执法一股、监察执法二股、监察执法三股、监察执法四股、监察执法五股、监察执法六股。

易县应急管理局领导简介

保定市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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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县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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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12)82696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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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易县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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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保定市易县朝阳西路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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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下午2:30-5:30)

易县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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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冬季作息9月-次年6月)、2:30-5:30(夏季作息6月-9月)。

易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