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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创新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工业和信息化、科技创新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提出全县新型工业化发展战略和政策,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发展规划,推进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和转型升级,推进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
(二)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工业行业规划、计划和产业政策,提出优化产业布局、结构的政策建议,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指导行业生产质量管理,协调推进本系统名牌战略工作。
(三)监测、分析全县工业运行态势,统计并发布相关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协调解决行业运行发展中的有关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负责提出全县工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市县财政性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负责工业应急管理、产业安全、国防动员和医药储备管理的有关工作。
(四)贯彻国家政策和标准,拟订高技术产业中涉及生物医药、新材料、信息产业等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行业技术创新和技术进步,以先进适用技术改造提升传统产业。组织实施有关国家、省、市、县科技重大专项,推进相关科研成果产业化,推动全县软件业、信息服务业和新兴产业发展。
(五)承担全县振兴装备制造业的组织协调,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重大技术装备发展和自主创新规划、政策,依托国家、省、市、县重点工程建设协调有关重大专项的实施,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指导引进重大技术装备的消化创新。
(六)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工业能源节约和资源综合利用促进政策,协调相关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七)推进全县工业体制改革和管理创新,提高行业综合素质和核心竞争力,指导工业企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证照齐全民用爆炸物品生产、流通企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
(八)负责对全县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促进工作进行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负责中小企业统计工作。研究拟定全县中小企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促进全县发展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指导和推进中小企业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结构调整。拟订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
(九)拟订和组织实施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计划和固定资产投资计划,提出县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实施对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的监督检查。提出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中小企业创业风险投资引导资金,确定资金使用方向。负责企业诚信体系建设,组织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和信用制度建设。推动建立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引导各类中介组织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
(十)组织开展工业、中小企业的对外合作和交流。
(十一)承担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的组织协调工作。
(十二)贯彻落实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方针,拟订科技发展、人才培养、引进国外智力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统筹推进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推动企业增强科技创新能力。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规划、政策。
(十三)组织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协调管理县级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指导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开展项目受理、评审等工作。
(十四)拟订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科研条件保障、科技平台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拟订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县级重大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
(十五)编制县级重大科技项目规划并监督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重大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
(十六)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监督实施。指导县级及以上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农业科技园区等科技园区建设,推进山区科技创新工作。
(十七)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监督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县科技保密工作。
(十八)拟订国际科技合作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国际科技合作交流。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建立外国高层次人才吸引聚集机制和重点外国专家联系服务机制。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
(十九)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和政策,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科技人才培养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
(二十)承担国家、省、市、县科学技术奖、中国政府友谊奖的申报组织工作。
(二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有关职责分工
(一)炼油、煤制燃料和燃料乙醇的行业管理由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其他石油化工和煤化工的行业管理由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
(二)烟花爆竹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监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情况,负责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和安全生产许可证、销售许可证发放工作,组织查处不具备安全生产基本条件的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查处烟花爆竹安全生产事故。县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运输通行证发放和烟花爆竹运输路线确定工作,管理烟花爆竹禁放工作,实施烟花爆竹厂点四邻安全距离等公共安全管理,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烟花爆竹生产企业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初审,负责落实烟花爆竹行业有关规划和相关政策。
(三)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是县政府盐业主管部门,负责流通领域盐业行业管理和全县食盐专营工作。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县食盐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督管理工作中发现依法不属于本部门处理权限的涉嫌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两部门通过政务信息系统等实现信息共享,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协作配合制度。
内设机构
县工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股)、工业经济股、科学技术股、信息综合股、乡镇企业服务中心、易县电子政务网络信息服务中心。
咨询电话:(0312)8269696
办公地址:易县朝阳西路23-2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312)8269000
办公地址:保定市易县朝阳西路23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下午2:30-5:30)
咨询电话:0312-8269851
办公地址:河北省保定市易县朝阳西路23-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冬季作息9月-次年6月)、2:30-5:30(夏季作息6月-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