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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职责
1、负责协助局领导处理政务和机关日常工作。
2、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和文件材料审核、文印等管理工作;负责政务信息工作及宣传工作。
3、负责重要会议和重要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机关日常接待工作。
4、负责局机关车辆管理工作和后勤管理工作。
5、负责机关及下属单位治安、保卫、消防、绿化、卫生等组织管理工作。
6、负责机关及交通系统机要、保密、档案等组织协调工作。
7、负责人大、政协建议和提案回复工作,组织协调及督办和督查工作。
8、负责年鉴编史等组织协调工作。
9、负责统计工作。
10、负责建立健全机关内部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并抓好实施组织协调工作。
11、负责局机关办公用品,劳保用品的购买、发放
12、负责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事股职责
1、负责局属各单位的党建工作。
2、负责局属各单位的干部职工管理工作。
3、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评聘工作。
4、负责局属各单位的人员调配。
5、负责编制和劳资工作。
6、负责人事档案管理。
7、负责局属各单位班子及干部职工考核、培训,办理任免报批手续。
8、负责体制改革工作。
9、负责工、青、妇、兵工作。
10、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监察室职责
1、对所属单位的执法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
2、负责对全局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3、负责对交通行政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进行监察。
4、调查处理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检举、控告、受理不服行政处分的申诉案件。
5、负责抓好监察队伍的思想、组织、业务建设。
6、负责信访接待工作。
7、对全系统工作人员的不廉洁行为进行查处。
8、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财务股职责
1、监督检查有关财务政策规划的执行情况,统筹规划与协调全局资源的配置。
2、研究草拟全局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及各项财务管理办法。
3、组织较大的交通投资项目预算。
4、对全局所属单位的发展规划、财务、基本建设、技术改造、技术装备、国有资产实施管理和监督。
5、根据全局事业发展重点,协调各银行贷款工作。
6、对下属单位财务收支、基建投资项目等进行内部控制监督。
7、组织指导全局财务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
8、做好会计工作,保管有关财务会计档案资料,并及时入档。
9、负责财务会计月报、季报、年终决算的汇总上报。
10、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及审批。
11、负责资金的筹集和管理。
(五)审计股职责
1、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的财政收支、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2、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3、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本单位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4、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5、对本单位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6、对交通规费征收管理和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7、对本单位经济管理中的重要问题开展审计调查,对国家财经法律和本单位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8、负责年度预算编制并对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9、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和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或权力机构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六)法制股职责
1、负责交通局行政执法监督及法制宣传工作。
2、在局党委的领导下,根据国家及行业的有关法规,协助主管领导抓好全局法制工作。
3、负责国家、省及交通部门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贯彻,根据本部门的实际,协助上级做好解释工作。
4、负责对全局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业务培训,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资格进行考核。
5、负责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证件审验工作。
6、负责全局行政执法文书资料及印制、管理、发放工作,并做好行政执法案卷归档工作。
7、负责局行政复议领导小组及“两错”追究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8、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计统股职责
1、负责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制定及可研报告的计划编制报批工作。
2、落实工程项目,做好立项所涉及的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3、积极争取项目,积极争取建设资金。
4、负责工程项目及养护项目的计划下达工作。
5、参与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6、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工程管理股职责
1、负责全县公路网络的规划工作。
2、负责全县公路的勘测计划,编制预算报告。
3、负责全县公路的质量监督工作。
4、负责全县公路的开工审批工作。
5、负责组织全县公路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6、对公路工程建设队伍进行管理。
7、负责公路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
8、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九)工程审核中心职责
1、贯彻落实《招投标法》负责全局工程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2、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审核决算。
3、参与公路工程建设项目质量监督及竣工验收工作。
4、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高速公路办公室职责
1、做好有关高速公路的宣传工作。
2、负责涞源段高速公路的勘界、登统、征地拆迁补偿工作。
3、负责协调高速公路施工单位与地方的关系工作。
4、负责高速公路专项资金的管理工作。
5、负责高速公路的资料整理、档案管理工作。
6、配合做好高速公路其他工作。
7、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一)路政大队职责
1、宣传、贯彻执行公路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保护路产。
3、实施路政巡查。
4、管理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
5、维持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
6、参与公路工程交工、竣工验收。
7、依法查处各种违反路政管理法律、法规、规章的案件。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二)运管站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道路运输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制定待业民展规划,引导本待业积极、健康发展。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权限,受理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道路运输相关业务包括站(场)经营,机动车维修、汽车驾培学校经营户的开业、停(歇)业申报,按经营者投资条件核发经营许可证及审验工作。
3、负责辖区内道路运输行业的运力、运量的数据统计,组织道路运输业的各种基本信息的收集、分析、处理、反馈,开展咨询服务,组织市场调查和预测。
4、定期公布客运市场需求情况,在县级交通主管部门的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客运班线经营权的招标投标工作。
5、完成政府指令性抢险、救灾、战备、重点物质等紧急情况的运输,并做好指导、监督、检查工作。
6、组织实施对道路运输市场的监督检查,查处、纠正违章违法行为,规范运输市场秩序,保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7、负责组织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考核及申报工作。
8、严把运输经营者市场准入、营运车辆技术状况、营运驾驶员从业资格关,搞好汽车客运站安全监督。
(十三)驾校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驾驶员培训的有关规定。
2、负责驾驶员的招生、培训、考试、出证等工作。
3、维护交通运输事业的发展,为社会培养合格的驾驶人才。
4、强化员工素质,提高职工业务技能,培养高标准的驾校职工队伍。
5、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公路管理站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路建设、管理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
2、负责辖区内公路的设计、测量、施工建设等工作。
3、负责辖区内公路的建设、修缮、路况登记等工作。
4、强化员工素质,提高职工业务技能,培养高标准的公路职工队伍。
5、负责辖区内公路路段管理工作,保护路产,维护路权,对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设施依法实行行政管理。
6、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出租汽车管理站职责
1、依法履行出租汽车营运管理,营运手续办理。
2、出租汽车经营,出租汽车市场秩序的管理,审批、监督职权。
(十六)培训基地工作职责
1、承担着交通系统人员岗位培训工作,并向社会承揽旅游、会议接待等业务。
2、认真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七)检测站职责
1、对汽车运输行业车辆技术状况定期进行检测诊断。
2、对汽车维修行业维修的车辆进行质量检测。
3、接受环保、商检、公安、保险等部门委托以及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委托,进行有关项目的检测提供检测依据。
(十八)公路养护中心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县有关农村公路养护与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
2、建立完善公路养护与管理责任制,组织实施公路巡查,督促、落实养护责任人认真履行职责,并负责对乡、村道路养护管理工作进行年度考核。
3、制定县乡公路的养护管理方案,加强农村公路路网建设,保障公路完好、安全、畅通。
4、组织对农村公路大中修、水毁工程、绿化工程、桥梁、隧道、边坡工程的实施并对其进行养护及建设。
5、加强农村公路养护宣传制度,培养村民爱路、护路、养路的主人翁精神。
6、积极利用“一事一议”等方法开展资金筹措,负责落实所辖县、乡、村道路较大水毁和大、中、小修工程配套资金,确保公路安全畅通。
7、做好公路养护与管理的其他工作。
(十九)大修厂职责
1、对各种车辆维修保养。
2、对2保车辆进行2级保养、维修。
3、长安汽车销售和售后服务。
4、哈飞汽车售后服务。
(二十)运输服务公司职责
1、负责货物运输管理。
2、负责对道路运输车辆停车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