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县委依法治县办秘书股
负责处理县委依法治县办日常事务;负责全面依法治县重大决策部署和政策措施的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拟定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办年度督察工作计划,组织开展重点工作督察,提出督察意见、问责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理论和实践调查研究工作,提出政策建议;承办全面依法治县工作规划建议的协调工作;承办规范性文件规划和年度规范性文件计划建议的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县政府年度规范性文件工作计划建议;组织起草全面依法治县有关重要文件。
(二)办公室
拟定全县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年度工作要点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重大政务活动的协调安排;负责督查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文件、报告;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负责信访工作;负责信息、保密、文电、档案、接待、值班、车辆调动、安全保卫和应急工作;负责全县司法行政系统网络信息工作和机关网络平台管理维护;负责局机关、所属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负责组织本系统宣传报道和新闻发布工作;负责局机关日常运转工作;制定本系统经费保障、财务管理、资产装备、技术业务用房建设等方面制度和政策;指导本系统财务、物资装备和基本建设管理工作;做好上级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的使用;负责和指导局机关、所属单位和县法律援助中心的预决算、财务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和后勤保障工作;负责对机关和派出单位经济财务活动的内部审计监督。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管理,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职称评定工作;负责和指导本系统思想政治工作、组织工作、统战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干警队伍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指导、监督本系统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负责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和指导本系统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本系统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本系统警务督察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老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老干部工作。
(三)依法行政综合股
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负责编辑规范性文件汇编正式版本,承担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外文文本翻译审定工作;负责拟订本系统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负责推进全县司法行政改革工作;接受各乡镇、县直各部门法治工作重要决定和方案的备案;负责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县政府规范性文件上报备案工作;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组织办理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办理县政府交办的涉法事务;承办县司法局规范性文件审查,负责规范性文件草案的起草、审查以及规范性文件解释、具体应用问题答复工作;负责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后评估,承办相关政府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和清理工作;承办县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以县政府或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规范性文件审核工作;依法受理行政复议申请,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各项职责,承办由县政府、县政府各部门行政行为引起的行政复议案件;受县政府委托,代理以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诉讼案件应诉工作;受县政府委托,代理由市政府审理的行政复议裁决案件;监督指导全县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办理行政复议与应诉的统计分析、评价、问题建议和综合等事项;负责县司法局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案件办理工作;负责全县行政执法综合协调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行政执法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协调全县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和行政执法普遍性重要性问题,协调部门之间行政执法中有关争议和问题,指导全县行政裁决工作;指导全县行政执法队伍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负责县政府职能转变、“放管服”等改革措施的法制协调工作;负责对行政执法主体(罚没主体)资格和罚没许可证的审核;负责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的审核以及各类行政执法证件、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证件的管理;组织开展对县政府各部门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牵头负责县司法局“放管服”有关工作:承办局机关和派出单位的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制定全县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参与面向社会征集法律法规制定项目建议。
(四)社区矫正管理股
负责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制定全县社区矫正工作发展规划、管理制度和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社区矫正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对全县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五)公共法律服务股
负责拟定全县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落实,推进全民普法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承办局机关和派出单位的普法工作,指导全县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和基层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团体、群众自治组织和社会组织参与、支持法治社会建设工作;负责指导、检查全县法律援助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工作,负责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监督管理全县法律援助机构和法律援助从业人员,组织、指导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开展法律服务工作,承办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组织指导全县12348法律服务专线建设和业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律师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县律师工作,负责全县律师事务所设立、注销和律师执业核准、注销的初审、申报工作,指导全县涉外法律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指导全县律师行业党建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公证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县公证工作,负责全县公证机构设立审批和调整初审、申报工作,负责全县公证员任职行政许可和执业变更核准初审工作,指导监督全县公证机构和公证员执业活动,组织开展全县公证机构、公证员年度考核;负责指导全县司法所建设工作,指导全县人民调解、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监督县人民调解员协会工作,负责和指导全县人民监督员、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司法鉴定法律法规和规章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管理、监督、指导全县司法鉴定工作,制定全县司法鉴定发展规划、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细则,负责全县司法鉴定人和司法鉴定机构登记初审、申报,名册编制及公告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县司法鉴定机构资质评估和司法鉴定质量评估工作,负责对审核登记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监督管理、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全县仲裁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工作,负责全县仲裁机构设立、登记初审、申报和仲裁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全县仲裁业务指导和执业监管工作,指导开展仲裁国际合作与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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