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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根据《中共濮阳市委办公室 濮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乐县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濮办文〔2019〕3号),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南乐县教育局是县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
第三条中共南乐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设在南乐县教育局,接受中共南乐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承担中共南乐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组织研究教育领域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建设政策、教育发展战略规划、重大改革方案,协调督促落实中共南乐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等。设置中共南乐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负责处理中共南乐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南乐县教育局的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承担中共南乐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相关工作,接受中共南乐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的统筹协调。
第四条 职能转变。健全全县教育体系,推进教育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促进教育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边远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推动教育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加强基础教育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强统筹规划和宏观管理,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持续深化“一网通办”前提下“最多跑一次”改革,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进一步精简行政审批,减少环节、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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