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机构设置情况
孟州市医疗保障局内设3个行政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策法规和待遇保障科、医药服务管理和基金监管科。下设二级机构为:孟州市社会医疗保险中心。
(二)部门职责
(一)办公室(党的建设工作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调研、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和对外合作交流等工作。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纪检、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机关党支部的日常工作。
(二)政策法规和待遇保障科(行政事项服务科)。推进医疗保障标准化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拟订全市医疗保障工作规划;承担医疗保障系统统计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贯彻实施职工医疗保障、生育保险和离休干部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职工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统筹推进城镇职工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推进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改革。贯彻实施城乡居民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统筹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待遇标准;推进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工作,统筹推进城乡居民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审核、审批工作;负责对行政相对人办理事项材料的一次性告知工作;负责制定窗口工作制度;负责事项资料的归档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增、减变化备案工作;负责新设立及新增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审批、服务工作。
(三)医药服务管理和基金监管科。贯彻实施国家、省和焦作市制定的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实施医保目录准入谈判规则;贯彻实施定点医药机构医保协议和支付管理、异地就医管理办法和结算政策;组织推进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组织开展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技术的经济性评价。贯彻实施全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发布制度;贯彻实施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配送及结算管理政策;推进招标采购平台建设。贯彻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支付范围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规范医保经办业务,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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