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职工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制度的法律法规草案、政策、规划和标准。
(二)组织实施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按照省市要求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
(三)负责药品和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工作。
(四)有关职责分工
与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医疗保障局、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改革,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综合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以及信息、安全、保密、信访、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人事管理和财务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等工作;负责机关日常党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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