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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承担统筹规划立法工作责任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市政府立法规划和年度立法工作建议,负责跟踪了解各部门对立法工作计划的落实情况,负责面向社会征集地方性法规、规章制定项目建议。
(三)负责起草或组织起草有关重要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负责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审查报送市政府的地方性法规,草案,向市政府报告审查、修改意见。负责立法协调工作,
(四)承担市政府规章向国务院、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承担政府规范性文件向省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负责政府规章的立法解释、立法后评估工作。
(五)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责任.负贵推进全市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方面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督促指导、考核评价工作。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和县(市、区)政府依法行政工作,
(六)负责综合协调、指导监督全市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负责全市行政执法主体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负责指导行政裁决工作。
(七)承担市政府交办的法律事务,负责市政府涉法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合法性审查,负责对以市政府名义制发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推进全市法律顾问工作。
(八)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责任。负责拟定全市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全市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九)负责拟定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监督全市律师、司法鉴定、公证、仲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监督全市法律援助工作。负责全市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组织实施工作。
(十)负责市属监狱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市属监狱刑罚执行、罪犯改造工作,监督管理全市社区娇正工作,指导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监督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十一)负责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离戒毒所和戒毒康复场所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强制隔高戒毒措施执行和戒毒康复工作,对社区戒毒和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支持和协助。
(十二)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建设等保障工作,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枪支,弹药、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
(十三)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负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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