浚县公安局职能信息
浚县公安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全县公安工作的有关规定,部署、指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拟订全县公安机关思想政治工作规定;按规定权限管理干部人事工作;拟定全县公安机关宣传规划;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三)拟订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规划,按规定组织实施教学培训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侦查工作,负责侦破权限内的各类刑事案件,协调处置重大案件、突发事件、治安事故和骚乱。
(五)组织开展全县公安科学技术工作,规划公安机关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技术侦查建设。
(六)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维护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开展机动车辆、驾驶人管理工作,维护公路交通、治安秩序。
(七)负责城区治安巡逻、制止动乱、处置突发性事件;协助维护社会治安秩序;预防和制止违法犯罪行为;参与处置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八)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全县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制定对策。
(九)负责全县治安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危险物品、治安保卫和特种行业等工作。
(十)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建设工程,组织实施治安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十一)依法开展管理国籍工作,指导出入境、国外人员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本县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打击查处全县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污染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协调公安机关侦办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组织侦办上级交办的、社会反映强烈的食品药品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
(十三)掌握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提出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办理重大特大经济案件。
(十四)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工作。
(十五)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领导和管理看守所工作。
(十六)拟订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配备、经费标准,拟定管理制度;组织协调全县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十七)拟订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规定,分析队伍状况;组织、指导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协助各级纪检、监察部门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指导全县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十八)负责县森林公安业务工作。
(十九)组织、指导、协调禁毒工作。
(二十)承办县委、县政府和市公安局、省公安厅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政治处
办公室
情指中心
警务保障大队
审计室
法制大队
控告申诉大队
警务督察大队
交通警察大队
治安管理大队
刑事警察大队
巡警大队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食品药品环境犯罪侦查大队
禁毒大队
森林警察大队
出入境管理大队
国保大队
网安大队
办案中心
科通股
财务股
城市管理侦察大队
看护大队
直属单位
浚县看守所:城东工业区
卫溪派出所:浚县黎阳路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南正西方向40米
黎阳派出所:建设路与民生路交叉口西10米路北
伾山派出所:怀禹路与黄河路交叉口西南100路西
浚州派出所:浚县秦李庄村
善堂派出所:善堂镇正南方向190米
王庄派出所:经四路与纬三路交叉口西南方向163米
屯子派出所:浚县219省道东50米
白寺派出所:305省道乡村学校少年宫附近
卫贤派出所:浚县004县道
小河派出所:浚县010乡道
新镇派出所:新镇村648号
白寺物流产业园派出所:G342,G107交叉口白寺物流园内
风景区派出所:大伾山景区内
产业集聚区派出所:产业集聚区工业西路南50米
事业单位
驾考中心、看护中心、网络舆情信息中心
浚县公安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