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淇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信息
鹤壁市淇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 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贯彻落实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推动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
三、负责全区促进就业工作,贯彻落实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贯彻落实就业援助制度,负责全区就业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保障全区就业形势稳定,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推进建立覆盖全区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贯彻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负责管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五、贯彻落实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相关规定以及特殊劳动保护政策,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六、牵头推进深化全区职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全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鹤工作或定居政策。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 元化评价制度。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管理、考核奖惩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全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八、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机关公务员录用、公开遴选、公开选调等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国家表彰奖励制度,综合管理区委区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担全区评比达标表彰等工作,根据授权承办以区委区政府名义开展的表彰奖励活动,承担部分区管领导干部的行政任免手续。
九、会同有关部门落实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落实全区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决定、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事业单位人员、机关工勤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组织开展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技术等级考试。
十、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 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贯彻落实农民工就业创业和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政策。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在全民参保登记计划,社会保险服务平台建设,社会保障卡制发、管理、应用和服务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提高经办服务效率。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工资福利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就业促进股、社会保障股
直属单位
鹤壁市淇滨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鹤壁市淇滨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鹤壁市淇滨区人力资源交流服务中心、鹤壁市淇滨区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管理中心
鹤壁市淇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