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壁市统计局职能信息
鹤壁市统计局主要职责
一、组织领导和协调指导全市统计工作,确保统计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贯彻执行国家和省统计政策、规划、基本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制定我市统计制度和统计标准,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负责基本单位名录库建设和维护管理。
二、负责拟订统计行政执法相关政策标准,负责重大案件查处,组织协调跨区域执法工作,提出统计违纪违法责任人处分处理建议,承担法律法规赋予市级统计行政部门履行的其他执法职责,监督指导县区行政执法工作。
三、贯彻执行国家国民经济核算制度,组织实施省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建立健全全市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配合省统计局核算全市生产总值,组织核算各县区生产总值,监督管理各县区国民经济核算工作。
四、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全国重大国情国力普查计划、方案,组织实施全市人口、经济、农业等国情国力普查和投入产出调查等大型专项调查,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国情国力方面的统计数据。
五、组织实施农林牧渔业、工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互联 网和相关服务、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 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统 计调查,组织实施能源、投资、人口、劳动工资、科技、企业创新、文化产业、社会发展基本情况、环境基本状况等统 计调查,收集、汇总、整理和提供有关调查的统计数据,综合整理和提供地质勘查、资源、房屋、对外贸易、对外经 济、交通运输、邮政、信息传输、财政金融税收、旅游、教育、卫生、社会保障、公用事业等全市性基本统计数据。
六、组织实施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规模以下工业企业成本费用调查、建筑业小微企业抽样调查、小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情况调查、规模以下企业创新调查、限额以下批 发零售住宿餐饮行业抽样与问卷调查、规模以下服务业抽样 调查,开展调查情况分析研究,组织实施重要统计监测评价考核和社情民意调查。
七、组织各县区、市政府各部门的经济、社会、科技和资源环境统计调查,统一核定、管理、公布全市性基本统计资料, 定期发布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八、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科技进步和资源环境等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市委、市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
九、指导专业统计基础工作、统计基层业务基础建设, 组织建立全市服务业统计信息共享制度和发布制度,建立健全统计数据质量审核、监控和评估制度,开展对重要统计数据的审核、监控和评估,依法监督管理涉外调查活动。
十、协助县区管理统计局局长和副局长,指导全市统计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监督管理县区政府统计部门由中央财政提供的统计经费。
十一、建立并管理全市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系统,组织制定各县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和网络的基本标准和运行规则,指导县区统计信息化系统建设。
十二、协助省统计局管理河南省鹤壁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
十三、负责全市非公人才资源统计。
十四、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国民经济综合统计和核算监测科、工业统计科、能源和生态统计科、固定资产投资统计科、贸易外径统计科、社会和人口统计科、农业和服务业统计科
直属单位
河南省鹤壁地方经济社会调查队
事业单位
鹤壁市社会经济调查队、鹤壁市统计普查和监测中心、鹤壁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
鹤壁市统计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