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职能信息
(一)负责全县城镇中低收入群体住房保障工作,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住房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住房保障工作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相关政策,编制住房保障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国家、省、市、县住房保障资金安排工作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开展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融资工作,贯彻落实省各类棚户区改造政策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全县保障性住房资产监管工作,依法维护资产的安全完整,负责保障性安居工程信息统计管理工作和住房保障信息化工作。
(二)负责推进全县住房制度改革和住房发展工作,组织研究全县住房发展方面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县住房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住房建设、发展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三)监督管理全县房地产市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会同或配合有关部门拟订房地产市场监管方面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房地产市场发展规划和相关配套政策,拟订房地产开发、房屋交易、房屋租赁、房屋面积管理、房地产中介管理、物业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的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房地产开发、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工作,拟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制度并组织实施。
(四)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规范市场各方主体行为,拟订工程建设与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工程建设和建筑业的发展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拟订规范建筑市场各方主体行为的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建筑活动,组织实施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组织协调建筑企业参与外出工程承包、建筑劳务合作,负责全县散装水泥的推广、应用及管理工作。会同文物主管部门负责全县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拟订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县建筑工程质量、施工安全的监督管理工作,组织或参与工程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六)负责规范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市场秩序,监督管理全县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工作,拟订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行业中长期规划、改革方案、产业政策、制度和技术政策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勘察设计企业市场行为,组织实施城市设计、工程勘察设计、全县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的抗震设计规范,组织实施建设工程消防、人防(不含人防指挥工程及涉军、涉密工程)设计审查验收工作,指导编制和实施城市设计,指导建筑设计创作,参与滑县城市规划委员会建筑设计方案审查审定,指导城市修补和生态修复,参与国土空间规划的审查,指导城市地下空间的开发利用,组织全县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的审定、编制和推广。
(七)负责建立科学规范的工程建设标准体系,指导执行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评价方法、经济参数、建设标准和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监督实施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制订工程造价管理制度,组织发布工程造价信息,监督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活动,监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和造价工程师执业行为。
(八)负责市政建设管理工作,负责立项后的国家、省、市、县重点建设项目中的各类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县城区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指导县城规划区市政公用设施建设、安全和应急管理,指导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的制定与实施,并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指导县城区综合交通、城市轨道交通等公共交通的规划和建设。
(九)负责城市公用事业建设管理工作,拟订城市公用事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城市供水、排水、污水处理、燃气、热力、路灯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县集中供热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城市管网输水工作,负责大功河城区内河道两岸绿化美化保洁、调节渠河坡内保洁等管理工作。
(十)负责规范和指导全县村镇建设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村镇建设政策和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工作,指导小城镇建设管理工作,指导村镇人居环境改善工作,指导村镇体系建设和乡(镇)、村庄建设,组织指导村镇建设各类试点和中心镇、重点镇建设工作,指导历史文化名镇(村)保护利用、传统村落申报和保护发展工作。
(十一)负责推进建筑节能、城镇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的规划、办法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建筑节能项目,推进城镇节能减排,组织实施重点科技成果转化及推广应用,拟订发展
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领导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