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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阳市殷都区教育局是殷都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单位。挂殷都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机关职能:
(一)贯彻实施国家、省和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研究提出在全区教育系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区教育工作的总体布局并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
(三)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制定全区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收支情况;指导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
(五)负责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六)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的发展与改革,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教材管理和职业指导工作,制定成人教育发展规划和继续教育工作。
(七)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与信访工作。
(八)主管全区教师工作。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九)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全区各级各类教育招生计划。
(十)负责管理全区教育系统的科研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组织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全区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学校安全管理办公室、信访股)。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档案、计划生育等工作;指导教育系统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责任目标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督办工作;负责教育史志、年鉴的编撰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综合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统筹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教育、安全防范、消防安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安全保卫工作;统筹全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反恐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校车管理、防溺水、校园欺凌、防灾减灾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教育系统信访工作,受理来信来访、承办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及时反映和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负责组织制定并组织实施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的文件和规章制度;负责统筹管理全区教育系统党建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教育系统的思想政治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党务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对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组织实行领导;做好统战工作,联系人大、政协工作;负责教师节的庆祝、表彰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做好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股。承担机关和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评聘、岗位设置和工资福利等工作;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中等以下学校校长(含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教师以外的教育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各级各类学校教师资格认定的有关工作;配合区政府职称主管部门,做好教育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认定、评审有关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指导拟订全区教师培训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指导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及专项培养计划的组织实施;指导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指导管理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三)计财股。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统筹管理教育经费;负责教育系统的财务监管工作;编制教育系统教育事业费预决算并监管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区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教育收费工作。
(四)教育股(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拟订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拟订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保障各类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区基础教育招生政策和基本教学文件,指导全区中小学教学用书的选用工作,推进教育改革;指导全区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德育、校外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教学、课程改革、学籍、招生、规范办学行为等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负责中等及中等以下民办学校的管理工作;统筹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负责区教育局审批管理的民办学校年度检查;统筹管理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指导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指导职业学校专业、课程与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职业学校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指导职业学校开展职业培训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德育与职业指导、招生、就业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各类职业教育竞赛活动,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培训工作;统筹指导全区成人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城乡教育、职工教育、老年教育、农民文化技术教育等继续教育工作。
(五)教育督导办公室(审批服务股)。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组织中等及中等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发布区教育督导报告和通报;组织开展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开展督学培训;负责教育系统重点项目、重点工作的督导检查;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全区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组织推进“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行政职权清理规范等职能转变相关工作;负责区教育局各项行政审批服务方面的协调工作和限时办理督查工作,负责便民之家教育局窗口审批、核准和备案项目的受理和办理工作;负责区教育局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窗口工作制度;负责有关审批资料的归档工作;负责审批项目的增、减变化备案工作。
(六)发展规划股。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统筹管理指导局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及教育基建投资;负责中小学(含幼儿园)布点规划和布局调整。
(七)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股。统筹全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劳动教育工作;拟订体育、卫生、艺术、劳动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负责组织、协调学校组团参加重大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指导学生的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学校的食品安全、卫生防疫的日常管理。
领导信息
党组书记、局长刘现义:主持党政全面工作。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杨永振:分管体育、卫生、艺术、创卫、创文、发展规划、学校建设、防震减灾、防汛抗旱、环保、水利等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庆富:分管党建、人事、招生、语言文字、教育督导、机关建设、宣传、统战、保密、民族宗教等工作,牵头教育教学业务、名师管理和师德师风建设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王景产:分管计财、安全、信访稳定、纪检监察、法制、平安建设等工作。
党组成员张士锋:分管教育管理、关工委、研学游、民办教育(幼儿园除外)、放管服及营商环境、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共青团、少先队、青少年校外活动、武装等工作。
党组成员、殷都区理工中专校长张宏敏:主管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
党组成员、区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刘艳红:履行区纪委监察委派驻纪检监察职责。
教育技术装备中心主任郑启凤:分管教育装备、扶贫、学前教育、工会、妇联、计生等工作。
教科培中心主任朱先河:分管教育教学、科研培训、教育信息、名师管理、师德师风建设、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专项债项目包装等工作。
咨询电话:0372-5139363
办公地址:安阳市殷都区钢花路与殷三路交叉路口东侧(缔盛广场)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 上午9:00―12:00,下午 13:00―17:00。
咨询电话:0372-5116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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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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