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实施国家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育的规范性文件;负责教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订全区教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区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负责本部门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的政策;负责统计全区教育经费投入情况和教育系统的内部审计工作,监督教育系统经费使用;管理直属单位基建工作。
四、负责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宏观指导与协调;加强对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的指导,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全面实施素质教育;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
五、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工作。
六、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统筹规划、指导全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具体负责机关及区属学校人事管理工作;负责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各级各类学校编制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七、负责管理教育系统的科研工作;负责教育系统信息化建设;组织对外交流方面的教学与合作。
八、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九、负责本部门和区属学校的离退休干部工作;开展全区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文峰区教育局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学校安全办、审批监管办、党建办)。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机要、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档案、计划生育等工作;负责机关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及机关精神文明建设工作; 负责责任目标及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督办工作;负责教育史志、年鉴的编撰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综合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监督工作;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负责教师节的庆祝、表彰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等工作;负责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及其秘书组的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统筹全区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各类学校安全教育、安全防范、消防安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安全保卫工作;统筹全区教育系统扫黑除恶、反恐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校车管理、防溺水、校园欺凌、防灾减灾、食品安全等相关工作;及时反映和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和突发事件;负责区教育局各项行政审批服务方面的协调工作和限时办理督查工作,负责区便民中心教育局窗口审批、核准和备案项目的受理和办理工作;负责区教育局政务服务平台的管理工作;负责区便民中心相关部门(窗口)的信息反馈和联审联办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窗口工作制度;负责有关审批资料的归档工作;负责审批项目的增、减变化备案工作;履行中共安阳市文峰区教育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职责,负责统筹管理全区中小学和党组织隶属文峰区的民办教育机构党建工作;指导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负责教育系统的思想政治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党务信息的收集、上报工作;对工、青、妇等群众团体组织实行领导;做好统战工作,联系人大、政协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协调、指导、检查、督促全市教育系统信访工作;做好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事股(教师教育办)。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职称评聘、岗位设置和工资福利等工作;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校长(含幼儿园园长)队伍建设;按照有关规定,负责干部管理权限范围内的干部管理工作;负负责全区教育系统教师以外的教育干部培训工作;负责全区各类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认定管理工作;配合职称主管部门做好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申报、评审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和教师队伍建设;拟订全区教师培训工作计划和长远规划;负责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负责专项培养计划的组织实施;负责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配合全区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归口管理教师的继续教育工作。
三、计财股(学生资助中心、发规办)。负责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和教育基建投资等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统筹管理教育经费;负责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工作;编制所属单位教育事业费预决算,监管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政府采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教育收费工作;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区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工作;统筹管理指导所属单位基本建设项目及教育基建投资;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布点规划和布局调整。
四、教育股(幼教办、体卫艺办、督导室)。负责全区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宏观管理;拟订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政策,拟订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保障各类学生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区基础教育招生政策和基本教学文件,指导全区中小学教学用书的选用工作,推进教育改革;指导全区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德育、校外教育工作;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教学、课程改革、学籍、招生、规范办学行为等管理工作;指导全区义务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指导全区民办教育发展与改革;统筹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管理,负责区教育局审批管理的民办学校年度检查;统筹全区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劳动教育工作;拟订体育、卫生、艺术、劳动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负责组织、协调学校组团参加重大体育竞赛和艺术活动;指导学生的军训和国防教育工作;
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全区中小学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和检查验收;发布文峰区教育督导报告和通报;组织开展文峰区基础教育发展水平和质量监测;开展督学培训;承担安阳市文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负责语言文字及普通话报名测试工作。
咨询电话:0372-5100850,0372-51003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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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夏季8:00-12:00,15:00-18:00 冬季8:00-12:00,14:30-17:30 (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372-5100850
办公地址:文明大道256号(市眼科医院向东100米路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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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72-5116811
办公地址:安阳市文峰区朝霞路与建安街交叉口向北50米路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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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5:00-18:00;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14:30-17:30。
咨询电话:0372-510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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