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平顶山市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服务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贯彻落实中央、省、平顶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部署,指导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改革与发展,拟订全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接收安置工作,做好自主择业、自主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四)负责全市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五)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平顶山市关于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多方联动协调机制。
(六)组织协调落实移交我市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落实军队离退休干部(遗属)、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相关待遇。
(七)负责全市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落实全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全市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八)组织指导开展全市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市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烈士纪念设施和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总结表彰和宣扬全市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十)负责全市退役军人法律法规宣传工作,负责全市关于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全市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一)推进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夯实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基础,提升退役军人服务管理保障工作水平。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值班值守、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安全、保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新闻宣传与发布工作;拟订全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社会设施建设标准以及全市烈士褒扬、纪念设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承担政策研究、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相关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市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编制财务预决算草案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统计等工作;承担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和教育培训等工作。
咨询电话:0375-7282804,0375-7282533,0375-7282686
办公地址:平顶山市舞钢区(县)垭口街道;行政新区府西路与支鼓山路交叉口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5:00-18:00; 冬季:上午08:00-12:00 下午 14:30-17:30。
咨询电话:0375-2668199
办公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西段2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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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春) 3:00-6:00(夏秋) ;
咨询电话:0375-8192211
办公地址:舞钢市人民政府党政综合办公大楼; 邮政编码:46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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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夏季 8:00-12:00,15:00-18:00;冬季 8:00-12:00,14:30-17:30
舞钢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机关值班值守、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政务公开、督查督办、安全、保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管理等工作;承担重要文稿起草、新闻宣传与发布工作;拟订全市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社会设施建设标准以及全市烈士褒扬、纪念设施、军人公墓建设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