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市综合运输体系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指导全市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全市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中长期计划和年度计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制定全市道路、水路运输有关规定、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道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市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等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等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指导本市管理水域水上交通安全事故、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污染事故的应急处置,依法组织或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五)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会同有关部门监督实施全市收费公路有关政策。
(六)承担全市公路、水路的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承担省厅拟订的全市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的监督实施责任。组织协调全市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管理与维护工作。
(七)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市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和协调工作。
(八)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制定全市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措施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实践与开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指导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和队伍建设工作,负责行政执法监督。负责法律、法规明确要求市级承担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职责。制定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十一)有关职责分工。
1.市交通运输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综合运输体系规划,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有关重大问题的协调工作,统筹衔接公路、水路等规划;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综合运输体系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平衡。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审核相关项目须征得市交通运输局同意。
2.市交通运输局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省和市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省和市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审批、核准、审核公路、水路项目须征得市交通运输局同意。
3.交通运输局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运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导城市轨道交通的规划和建设。两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城市轨道交通规划与城市公共交通整体规划有效衔接。
(十二)市民航发展管理办公室,为临时机构,挂靠市交通运输局。
(十三)完成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等工作;承担综合性报告、重要文件起草和政务督查、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外事等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监督行业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机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开展相关政策研究,指导全市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指导行业信用管理工作。
(三)综合规划科。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市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统筹衔接平衡全市公路、水路等规划,承担有关协调工作;组织拟订相关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订全市物流业发展规划;承担有关规划和建设项目的审核工作;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市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并监督实施;负责提出全市公路、水路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建议计划;承担或参与全市公路、水路工程设计审批;承担有关环境保护、利用外资、统计工作,监测分析交通运输运行情况并发布有关信息。
(四)财务审计科。指导落实公路、水路行业有关投融资政策;负责专项资金、预决算、政府采购、资金引进、信贷有关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和资产监管以及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基本建设项目的绩效监督及内部审计工作。
(五)人事教育科。承担局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指导全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教育管理工作,承担有关智力引进工作。
(六)建设管理科。负责全市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负责公路、水路建设及维护相关政策、制度、技术标准的监督实施;负责全市公路、水路等工程施工许可、监督管理、竣工验收工作,指导全市公路、水路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七)运输管理科。负责与有关部门建立综合运输体系协调机制,承担涉及综合运输体系的标准协调工作;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管理工作,拟订相关制度、规定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市有关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交通运输枢纽管理工作;指导公共汽车、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出租汽车和汽车租赁等工作;参与拟订和监督执行全市物流业发展有关规定和标准,按规定负责道路、水路物流市场有关管理工作。
(八)航务管理科。负责水路行业管理;负责水路运输、工程维护、航务有关法规、制度、办法的监督实施;编制水路专项规划,提出年度计划和项目立项审核建议;指导水路运输工作;负责水路养护市场监管;负责水路工程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负责航道养护管理;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有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治污染、水上消防、通信导航、船舶与港口设施保安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船员管理有关工作;负责提出水路有关事项的行政审批、核准建议;负责渔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监督水路有关规费政策的实施。
(九)安全监督科(应急办公室)。 组织拟定全市公路、水路安全生产政策和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指导有关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机制建设,承担有关道路、水路运输企业安全生产监管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有关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负责组织相关抢险救援工作,组织协调重点物资运输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局安全信息统计、分析、报送等工作。
(十)科技信息科。管理和指导全市交通科技工作,指导公路、水路行业科技、信息化政策的监督实施,组织协调有关重大科技项目研究;承担行业有关标准、质量和计量工作,指导行业生态文明和节能减排工作。指导全市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负责全市交通运输公共服务信息中心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公众出行路况信息服务和咨询工作。
(十一)执法监督科。拟定行政执法相关政策、制度和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负责全市路政管理以及超限运输治理工作,负责道路运输管理中的货运源头治超工作;协调辖区重大执法任务及跨县(市)域执法工作;依法依规实行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监督检查;负责重大案件查处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参与实施交通管制。
(十二)行政审批服务科。负责行政审批有关制度、办法和工作规则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受理和审批工作,统筹行政审批服务相关工作;负责交通运输行政审批的统计分析工作;组织编制系统内权责清单,深化简政放权。
另设,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及局直单位的党群工作。
离退休干部工作科。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局直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领导姓名
领导职务
胡振军
党组书记、局长、一级调研员
马华堂
党组成员、副局长、市民航办主任
冯建亚
党组成员、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党委书记、主任
杜伟
党组成员、二级调研员
王新潮
党组成员、驻市局纪检监察组组长
朱东辉
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李国标
党组成员、四级调研员
冯国阳
党组成员、副局长、平顶山市邮政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咨询电话:0375-2692229;2692222
办公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市政广场东侧行政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 工作日下午14:00-17:30(夏季)13:30-17:00(冬季)
咨询电话:0371-12328;0371-87166591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金水东路26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时间:上午8点-12点 下午15:00-18:00(5月-9月),14:30-17:30(其他时间)
咨询电话:0375-2665530
办公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委市政府办公大楼; 邮政编码:467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春) 3:00-6:00(夏秋);
咨询电话:0375-2692222
办公地址:平顶山市新城区行政综合楼568房间 邮政编码:467000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冬春) 3:00-6:00(夏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