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体育方针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教育体育理论研究和宣传工作。
(二)研究提出在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政策性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县教育体育工作的总体布局并负责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指导金县教育体育系统的党建工作。
(三)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育体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拟定全县教育体育改革发展战略和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全县教育体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四)负责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定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和基建投资的意见;按有关规定管理国内外对我县的教育体育援助、教育贷款;负责统计全县教育体育经费收支情况,指导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
(五)负责推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负责义务教育的指导与协调;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和特殊教育工作;落实基础教育教学基本要求和教学基本文件,组织审定基础教育教学的地方性教材和补充教材(读本),全面实施素质教育;指导促进全县民办教育健康有序发展。
(六)指导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工作,落实中等职业教育专业目录、教学指导文件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中等职业教育的就业指导工作。
(七)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对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及以下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的督导检查和评估验收工作:负责基础教育发展水平、质量的监测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类社会组织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思想政治、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劳动教育及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落实好党的民族宗教政策;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与信访工作。
(九)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全县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教师资格认定;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归口管理教师和教育体育管理人员继续教育;承办教育系统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内部人事与分配制度改革;指导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十)拟定全县普通中小学招生计划,落实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政策;指导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
(十一)负责管理教育体育系统的科研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信息化建设;组织指导教育体育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落实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语言文字工作规划,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十三)推进全县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
(十四)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县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十五)组织举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
(十六)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
(十七)贯彻体育产业政策,推进全县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的发行管理。
(十八)负责直属体育运动学校的管理工作。
(十九)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办公室(机关党委)。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保密、政务公开、新闻宣传、督办查办等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类社会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党群、纪检监察、武装和行业作风工作。
发展规划股。拟定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协调教育体育综合改革工作:统筹管理县级基本建设项目及教育基建投资;负责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分析和发布工作;组织指导教育体育方面的对外交流和合作。
财务审计股。参与拟订全县教育体育经费筹措、拨款、教育收费和学生资助的政策性措施;统筹管理教育体育经费;负责局机关财务和局属单位的财务监管工作;编制教育事业费预决算,管理系统内各单位国有资产、教育贷款和赠援款;指导学校后勤发展与改革;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范教育收费工作。
基础教育股。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综合管理全县基础教育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基础教育质量;拟定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提出保障学生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政策性措施;拟定普通高中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措施和基本教学文件;负责实施义务教育工作和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拟定普通中小学招生计划;规范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行为,推进教学改革和课程改革,统筹中招考试工作;落实各类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考试政策;负责贯彻落实省定中小学课程方案,按省颁发目录要求监督管理中小学教学用书工作,参与普通中小学、幼儿教育、特殊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地方教材和补充教材的审定工作;指导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实验室配备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和校外教育工作;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和意识形态工作;指导全县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及其队伍建设;负责全县中小学思想政治课建设;及时反映和处理有关重大政治问题和突发事件;负责全县学校网络文化建设与管理;负责全县农村中小学校现代远程教育管理、教学工作;负责学籍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制定和完善民办教育管理的相关政策性措施,引导与协调社会力量投资办学;指导与监督全县民办教育机构年审与评估,负责全县民办教育机构办学许可证的发放工作;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统筹全县校外培训机构的管理工作。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统筹管理全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工作;指导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的教育教学改革工作;指导职业教育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程与教材、实习实训基地、“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等工作;指导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职业指导、招生和学籍管理工作;组织协调开展各类职业教育竞赛活动;指导城乡社区教育、职工教育、老年教育、农民文化技术教育等继续教育工作。
教师工作股。拟订教师教育工作的政策性措施及指导性教学文件;指导中小学教师的培养和培训工作,负责专项培养计划的组织实施,规划和指导全县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建设;负责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负责全县公费师范生、特岗教师相关工作;承担教师资格制度组织实施工作;指导全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负责普通话推广工作和普通话师资培训工作。
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股。统筹全县学校体育、卫生、艺术、国防、劳动教育工作;拟定体育、卫生、艺术、劳动教育教学的指导性文件;负责组织全县性及组团参加全市性体育比赛、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交流活动;协调指导学校学生的军事训练和国防教育活动;推进全县体育公共服务和体育体制改革,促进多元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统筹规划全县竞技体育发展和体育运动项目设置与重点布局,负责县运动队伍建设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协调运动员的社会保障工作,组织开展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组织举办全县综合性运动会,统筹规划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指导和推进青少年体育工作;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指导公共体育设施建设,负责公共体育设施的监督管理;贯彻体育产业政策,推进全县体育产业发展,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负责体育彩票的发行管理;负责直属体育运动学校的管理工作,指导全县体育宣传工作。
教育督导办公室(新野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法制股)。落实教育督导的规章制度和标准,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承担上级教育督导相关协调工作;组织实施对乡镇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组织实施对全县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起草县级教育督导报告;开展督学培训;负责教育体育系统综合法规宣传教育和执法监督工作;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有关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相应工作。
安全管理股(信访股)。统筹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教育、安全防范、消防安全等工作;配合有关部门指导学校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建设和安全保卫工作;统筹全县教育体育系统反恐怖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负责校车管理、防溺水、校园欺凌、防灾减灾、食品安全等相关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信访稳定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办相关部门转办、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局机关的综合治理工作。
人事股(行政审批股、人才工作办公室、离退休干部工作股)。负责教育体育系统干部人事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规划并指导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及教师队伍建设;配合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编制标准;负责全县教育体育系统职称评聘、岗位设置和工资福利工作;指导全县教育体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会同人事部门做好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创业提导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推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服务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相关接待、咨询、受理、办理结果公布等工作;负责组织行政审批事项执行情况的后续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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