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巩义市公安局是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上级公安工作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拟订全市公安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有关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掌握影响社会稳定、危害全市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报和动态,分析研究治安形势和刑事犯罪特点,制定预防、打击对策和措施。
(三)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侦查工作;负责重大刑事案件、市内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重特大经济犯罪案件工作;负责跨县区以上重特大系列案件的侦破和全市性的集中打击、搜捕、堵截等工作。
(四)负责全市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处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群体性事件,侦破重大治安案件。
(五)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负责管理国籍工作;负责全市出入境、持普通护照的外国人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人员在我市居留、旅行的管理工作。
(六)负责全市消防工作;指导、监督、协调全市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七)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负责重大活动和重要警卫任务的交通管制工作。
(八)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对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护、监察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
(九)防范、处置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
(十)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承担的执行刑罚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建设、管理工作。
(十二)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指挥系统、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和行动技术的研究和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公共安全技术产品的鉴定和推广。
(十三)负责拟订公安机关装备、经费标准;组织协调全市公安机关重大任务的警务保障工作。
(十四)负责全市公安机关与市外警察机构的业务交流与合作工作。
(十五)负责全市公安消防部队建设工作,对武警中队执行公安任务及相关业务建设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六)拟订全市公安队伍管理监督规定;负责公安机关督察、审计、信访工作;负责全市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工作。
(十七)承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警令部(副科级)
负责全局性业务工作的组织实施;协助市局指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暴力性案件和自然灾害事故;统一协调、指挥、调度各部门、各警种的警力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负责文件收发、公文处理、印章管理及全市公安保密和机要系统管理;起草并审核重要文件和会议报告;负责全市公安工作的调查研究,收集统计公安业务数据,分析研判敌社情和社会治安情况,编印、报送各类公安信息;负责全市公安工作年度综合业务考核评估,负责市局各项决议的督查督办及上级机关立项督办工作,保证政令、警令畅通;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档案管理工作;负责市局会务、接待和外联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政治部(副科级)
负责全市公安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负责干部考察、奖惩任免和警衔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各单位的机构编制管理和人事劳资管理;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干部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各单位的党务工作和工、青、妇工作,负责全局的计划生育工作和老干部工作;负责全局民警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对全体民警的教育、培训工作。
(三)合成作战大队(副科级,挂情报研判指挥中心牌子)
负责接受群众报警、求助、咨询等110接处警工作;负责指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暴力性案件和自然灾害事故;负责对各类案件的跟进、研判、推进、督导,统筹指导全局各类案件的侦破工作;统一协调、指挥、调度各部门、各警种的警力快速反应、协同作战;负责为全局各个实战单位提供情报信息支撑,完成省厅及郑州市局对口单位的相关工作任务;负责收集、整理、分析社会治安动态情报信息,撰写趋势性、预警性分析研判报告,为全局打防工作提供情报支撑;负责维稳预警工作的监测、汇总、分析;围绕敏感节点、重大案事件、重大警务活动以及重点敏感群体等开展情报信息搜集、分析研判和风险评估工作,为局领导的决策和相关单位开展工作提供研判意见;牵头全局的情报会商相关工作。
(四)党风政风监督室
综合协调、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综合协调对党的政治纪律执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组织开展党风政风相关检查,纠正不正之风;协调和办理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查处工作;综合协调全市公安机关从严治党责任制落实,监督检查全市公安机关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负责开展廉政教育、廉政谈话等工作;负责开展作风问题专项整顿活动,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的活动开展,并做好监督检查工作;综合分析党风政风监督工作形势和队伍作风情况,编发有关通知、通报。
(五)警务督察大队(挂巩义市公安局维护公安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委员会牌子)
负责维护民警正当执法权益工作;负责对全市公安机关以及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事项进行督察。
(六)法制大队(副科级,挂巩义市公安局执法监督委员会牌子)
负责组织开展全局的公安法制工作,为全局各项执法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对各类治安、刑事案件进行审核把关;负责本局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及理赔,受局长委托出庭应诉;负责组织开展执法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公安法制教育、宣传和培训工作;协调本局和检、法、司及有关业务部门的联系;负责全局执法情况、法制工作开展情况、打击处理情况的统计、报送及警察法学调研工作;履行执法监督委员会职责,负责开展执法监督工作。
(七)宣传科
负责全局对内、对外宣传工作;负责社会网络涉警舆情的应对处置;负责我市公安机关对外门户网站的管理工作。
(八)科技信息通信科
负责规划并组织实施全市公安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公安机关有线无线通讯系统及设备、警用各类网络及设备、警用各类信息系统及各类科技装备的管理、维护工作,为各单位提供技术服务;负责全市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规划、建设、管理、维护,全市社会资源联网以及全市30万元以上或三级风险以上的技防项目论证、评审、验收;负责公安内外部数据资源的整合工作;负责开发推广公安应用科研项目,培训科技人才,践行科技兴警。
(九)警务保障部(副科级)
负责公安经费预算及财务管理;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涉案财物管理;负责全市公安机关的装备、被装的统计、采购、分配及发放;负责局机关基建、维修及车辆管理维修;负责全局重大警务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十)控告申诉科
负责全市公安信访工作,处理、查办上访信件和上级交办的信访案件;接待来人来访;了解全市公安信访工作动向,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控告申诉案件的受理、查办。
(十一)出入境管理科
负责普通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等中国公民因私出国(境)证件的受理、审批;外国人签证、居留许可、停居留证件以及一次有效和五年有效台胞证等境外人员证件的受理、审批;港澳台通行证二次签注以及各类外国人签证等证件的制作;境外人员、涉外单位、涉外旅栈业的日常管理;涉外案(事)件的查处。
(十二)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市局“互联网+”便民服务平台的运行、指导、沟通协调;负责公安门户网站便民服务平台的管理维护;负责开展网上咨询答疑、网上业务受理、网下业务审批;代行户政、治安、消防、禁毒、网监等除出入境、车驾管外的各有审批权限的单位统一对外按照程序受理审批,各相关业务部门审批权限不变;负责对基层单位报批、职能部门审批进行督办,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咨询、查询、审批等服务。
三、下属行政单位
(一)国内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加挂反恐怖大队牌子)
负责全面掌握敌情、社情、政情动态,做好情报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全力维护我市意识形态、宗教、高校、反颠覆反渗透等领域的安全稳定;履行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职责,做好在我市活动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的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对危害社会政治稳定案件和国家安全的犯罪案件进行侦察、控制;做好对全市邪教组织活动的防范处置工作。负责涉恐情报信息的搜集、研判;负责落实各项反恐怖措施;严防暴力恐怖活动发生,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履行日常调度指挥、日常研判、督促落实等工作,具体负责巩义市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收集、研判各类涉恐线索,督导、检查重点要害部门(位)的反恐安全措施的落实。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治安管理警察大队(副科级,挂社区警务大队、保安监管大队牌子)
负责协调、指导全市治安部门维护社会稳定和治安秩序;负责处置各类群体性事件,承担公共场所、枪支弹药、爆炸、剧毒化学危险物品、特种行业、大型活动安全保卫、派出所业务指导、保安服务管理、人口管理、内部单位安全保卫及97种刑事案件指导、协调、办理等各项治安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各派出所规范化建设、一村一警、涉访维稳、户政管理、流动人口服务、治安证照的办理、“放管服”改革等各项基层基础管理工作。
(三)刑事案件侦查大队(副科级,挂禁毒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牌子)
负责刑事犯罪调研,综合分析全市刑事犯罪规律特点;负责侦破全市刑事犯罪案件,组织协调打击阶段性刑事犯罪,侦察特大、疑难和跨区域的刑事犯罪案件;负责特大、重大案件的现场勘查和物证分析;收集、检验刑事案件的情报信息、犯罪资料;制订工作对策,开展刑事技术、犯罪情况资料等基础工作,抓好各项基础业务工作;负责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收集和分析研究全市禁毒情况;负责指导、协调全市禁吸戒毒、禁种铲毒、禁毒宣传教育、志愿者管理及其他禁毒工作;创建无毒乡镇(社区)、涉毒重点地区整治;负责涉毒人员的网上动态管控、社区戒毒及社区康复门诊治疗;掌握全市毒情动态,分析研判涉毒情报;负责侦破毒品大要案件,指导各所、队打击毒品违法犯罪活动;负责管理易制毒化学品、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及涉毒案件的侦查协作配合等其他工作任务。
(四)经济案件侦查大队(副科级)
掌握、分析全市经济犯罪的规律和特点,提出阶段性打击和防范措施;对经济领域犯罪案件进行侦破,指导协调全市经济案件侦查工作。
(五)监所管理大队(副科级,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套合)
监所管理大队负责对监所工作进行指导,与上级监管部门对接。
看守所负责依据国家法律对羁押人员实行武装警戒看守,保障监所安全;对在押人员进行教育,管理在押人员的生活和卫生,保障侦查、起诉和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
行政拘留所负责对被依法裁决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违法人员执行行政拘留。
强制隔离戒毒所负责对依法被强制隔离戒毒人员执行强制隔离戒毒,通过行政强制措施对吸食、注射毒品成瘾人员在一定时间内进行生理脱毒、心理矫治、适度劳动、法律道德教育,使吸毒注射毒品成瘾人员身体康复。
(六)交通管理警察大队(正科级)
负责全市道路交通秩序管理;负责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整治,依法查处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负责全市交通事故的接处警、现场勘查、调查取证、调解和处理工作,依法打击处理交通事故违法犯罪人员。
(七)综合执法大队(副科级,挂城市管理警察大队牌子)
负责配合有关行政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药品监督、环境保护等履行行政执法职责,配合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大队打击违法犯罪行为;负责保护全市矿产资源,依法查处非法开采矿产资源,破坏性开采矿产资源,无证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非法占用农民用地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查处和办理各类涉矿、土地案件中的涉爆、涉黑、涉恶等案件;完成上级领导及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协助全市其他行政执法单位搞好依法行政,保障全市各项行政执法活动顺利开展。
(八)市委保卫科(副科级)
负责维护市委、市政府安全保卫工作,维护正常办公秩序。
(九)车辆驾驶员管理所(副科级)
负责我市的车辆和驾驶员管理业务。
(十)网络安全技术侦察大队
负责全市网络安全工作,负责全市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和监察工作;协助打击处理网络违法犯罪案件;为侦查破案提供技术支撑。
(十一)特巡警大队(副科级)
负责制定和完善处置罢工、罢课、游行、示威、集体上访等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的预案,担负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置和重要警卫任务,指导和参与处置群体性事件;参与大型群众性文体活动、重要节日等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做好反恐处突各项应急准备、处置工作,严防暴力恐怖活动发生,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负责辖区昼夜治安巡逻;盘查并向公安机关扭送现行违法犯罪嫌疑人;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咨询电话:0371-64567001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新兴东路河大大厦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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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 夏季 8:30-12:00,14:30-18:00 冬季 8:30-12:00,14:00-17:30 ;
咨询电话:(0371)64560001
办公地址:河南省郑州市巩义市中原西路10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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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法定节假日除外 。 夏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 冬季:上午09:00-12:00 下午 13:00-17: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