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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运输厅主要职责如下: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交通运输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承担涉及全省综合交通运输的规划协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拟订全省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政策,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规划,负责编制公路、水路等规划,指导全省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
(二)组织拟订全省公路、水路等行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参与拟订全省邮政、地方铁路、轨道交通、民航产业发展规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拟订全省物流业发展规划,拟订有关政策和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省公路、水路行业有关体制改革工作。
(三)承担全省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组织拟订全省道路、水路运输有关政策、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全省道路、水路客运及有关设施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全省城乡客运、出租汽车行业管理工作。
(四)承担全省水上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负责水上交通管制,船舶及相关水上设施检验、登记和防止污染,以及船舶与港口设施安全保障、危险品运输监督、航道管理、渔船检验及其监督管理等工作。
(五)负责拟订全省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国家和省财政性资金安排意见,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国家和省规划内及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项目设计审批。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省收费公路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
(六)承担全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监管责任。拟订全省公路、水路工程建设和维护相关政策、制度及技术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协调全省公路、水路有关重点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省交通运输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工作。
(七)指导全省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按规定组织协调国家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运输,负责全省高速公路及重点干线路网运行监测、联网管理和协调工作。
(八)指导全省交通运输信息化建设,监测分析运行情况,做好网络安全工作,开展相关统计工作,发布有关信息。指导全省公路、水路行业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
(九)拟订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科技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重大科技研发,推动行业技术进步。
(十)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
(十一)负责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引进利用外资、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二)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河南省交通运输厅办公室机构职能: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等工作,承担政务督查、政务信息、政务公开、宣传、外事等工作,负责机关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电话:0371-87166591机构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金水东路26号工作时间:上午8点-12点 下午15:00-18:00(5月-9月),14:30-17:30(其他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