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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乡县教育局,是县政府主管教育工作的职能部门。下设3个行政股室(29个下属单位,13个学区和16个县直学校)。平乡县教育局下设38个党支部,共有党员642名。其主要职责是:
1.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省)教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2.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事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指导、协调规划、计划的实施;负责各级各类学校管理工作,负责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管理工作;
3.综合管理全县中等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师范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办事处)、县直各部门有关教育的工作;负责对全县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扫除青壮年文盲等工作的督导与评估
4.指导全县教育综合改革。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农村教育改革、城镇教育改革、企业教育改革和全县教育结构调整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有关政策;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和县拨教育经费并对各项经费使用情况进行审计监督。管理监督教育行政收费和多渠道筹措的教育基金。统计并监测全县教育经费(含人员经费)的投入和执行情况;
6.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教育系统劳动工资及人事管理工作的有关方案和规章制度,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规划并指导各级各类教师、教育行政干部队伍的建设;
7.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负责县直部分学校、各学区、乡镇中、小学干部的培养、考察、任免及现职干部的考核、培训工作。办理调动、奖惩、离退休审批手续。负责校级后备干部的管理及队伍建设工作;
8.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美育工作、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9.归口管理全县的学历教育及各类考试工作。规划、指导、推动初中后、高中后、大学函授等继续教育工作、成人自学考试工作、高中会考工作、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
10.在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指导下,协调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计划并组织指导实施;在政府统一安排下,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的就业计划的编报和调配;
11.规划、指导全县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根据教学大纲,落实学科教学计划,负责教学常规管理、课程改革和教育教学改革试点及推广工作;统筹规划、协调指导现代远程教育和现代教育技术工作;
12.管理全县教育统计资料及信息工作;
13.指导有关的教育学会、基金会等教育社团组织的工作;
14.负责平乡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工作;
15.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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