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巨鹿县行政审批局(简称县行政审批局)为县政府工作部门,机构规格正科级,加挂县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
县行政审批局内设机构:办公室(运行监督股)、 "放管服" 改革协调股(政策法规股)、综合受理股、审批一股、审批二股、审批三股、审批四股、审批五股、勘验评审股、信息技术股(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管理股)。
县行政审批局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 "放管服" 改革、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有关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有关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县级各部门行政审批等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集中统一办理;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审批服务事项的联合办理和联审会办;研究推进并联审批服务工作。负责办理县政府确定集中行使的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事项,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负责统一组织行政审批涉及的现场勘查、技术论证和社会听证等工作;负责对行政审批事项及相关事项的流程进行规范、优化,推进行政审批、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负责协调与项目建设相关企业及中介服务机构的入驻事宜。
(三)协调指导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工作。拟订全县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制度和规则;编制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负责建设、管理全县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负责推进全县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全县并监督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指导全县并负责县本级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场内交易活动的监督工作,受理对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投诉举报,将违法违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协调县级公共资源交易的联动执法。
(四)组织协调全县 "放管服" 改革工作。指导、协调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县委、县政府关于 "放管服" 改革的政策措施,承担县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 "放管服" 改革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
(五)指导协调全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建立健全县县行政审批管理体系;推进简政放权,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承担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六)指导协调全县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优化政务服务供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负责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指导协调县有关部门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七)统筹推进全县 "互联网+政务服务" 工作,构建全县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行政务服务网上办理,形成管理机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 "三位一体" 的政务服务管理模式;推进全县电子证照库建设;推进全县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负责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的建设和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推进行政审批、公共资源交易信息化建设。
(八)引导和推动全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制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点;推动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和标准体系;负责县级信用信息数据库、共享平台和网站建设,推动信用信息的汇聚、交换、共享和应用;负责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建设和工作实施,建立诚信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城市信用建设,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承担县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九)做好县级行政审批、政务服务、公共资源交易工作。做好全县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规范化建设,协调与县有关部门,完善审批服务联动工作机制。
(十)建立健全全县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可量化的考核评价制度;对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对进驻事项的办理情况、办理效能,以及办事人员的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负责对各窗口及其工作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和管理;负责对县政务服务中心各分中心进行监督管理。
(十一)协调指导政府群众服务热线工作,协调交办相关部门及时处理群众诉求,负责做好县政府群众服务热线建设和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319-4316636
办公地址:河北省巨鹿县黄金大道北侧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13:30-17:30(冬季)
巨鹿县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时间: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办理地点:巨鹿县黄巾大道北侧109号政务中心;交通指引:巨鹿县黄巾大道北侧109号政务大厅(巨鹿汽车站西行300米路北政务中心一楼大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