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柏乡县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柏乡县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

联系电话:0319—7722416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柏乡县建设路289号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夏天);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冬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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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办事指南
  • 交通指引

柏乡县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职能信息

机构设置和职能:

(一)综合办公室(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股)。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固定资产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督查督办、新闻发布、来信来访、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意见拟订和组织协调等工作;承担信息化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规划指导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负责人才队伍建设,指导职业培训工作;按规定承办本系统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指导开展职业技术教育学生就业创业指导和服务,参与拟订毕业生就业创业政策,组织实施国家、省、市、县急需毕业生的专项就业计划。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因公出国(境)人员政审、因私出国(境)管理和援外人员派遣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教育股。负责全县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拟订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政策,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拟订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意见;拟订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意见,推进教学和课程改革;指导基础教育学校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负责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工作;协调指导中小学生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负责管理并指导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工作;指导全县教育合作与交流,统筹管理合作办学、外籍教师和文教专家、科研合作和社会服务工作,承担教育涉外监管的有关工作,规划指导全县汉语推广工作;承担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和协调中小学和幼儿园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育教学,指导学校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网络文化建设和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指导学校德育、劳动教育和校外教育、家庭教育,拟订教育教学指导意见,规划指导相关专业课程建设和师资培养培训;指导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监督管理。

负责职业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会同有关单位拟订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意见,指导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改革和教材建设,组织审查职业院校学科专业设置和调整、备案,开展职业院校办学条件评估,协调指导职业院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负责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和教师信息化教学比赛,负责职业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工作;负责民办职业教育和校外培训机构的监督指导和监督管理;指导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统筹规划和协调职业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育教学;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指导、检查、协调全县老年教育工作;负责老年教育工作理论研究、经验交流;制定老年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老年教育工作业务培训。

负责全县教师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和专业梯队建设,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建设;负责职业教育教学的指导管理;指导职业教育教学基本建设和改革;统筹指导各类职业教育、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统筹规划和协调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育教学;规划指导职业院校科学研究工作,协调指导职业院校参与国家、省、市、县创新体系建设,承担国家、省、市、县各类科研项目,指导职业院校科研创新平台建设和科研成果管理及产学研结合等工作,协调职业院校和事业单位出版物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制定全县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推广、培训测试、应用及督导评估工作;承办柏乡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拟订教育教学指导意见,规划指导相关专业课程建设和师资培养培训;协调组织中小学师生参加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协调指导青少年校园足球和冰雪运动进校园工作;组织指导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防治及宣传教育工作。承担县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秘书科日常事务。

(三)规划财务股。拟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责学校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承担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招生计划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负责中央、省、市、县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负责指导本系统教育、文化、广播电视、体育和旅游设施建设,负责本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基建管理工作,负责被系统基本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民办教育、文化、体育事业的统筹规划;指导教育、文化、体育、学术团体工作。

参与拟订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政策,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提出省市下达的和县级教育事业费预算使用建议计划;负责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预决算、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全县文化、广播电视、体育、旅游、文物、博物馆等统计工作。承担全县教育经费投入统计工作。

(四)法治安全和教育督导股(柏乡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本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统筹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政监督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承担教育方面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学校政治安全、网络安全、涉及意识形态领域和稳定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指导、监管教育系统抵御和防范校园宗教传播渗透、防范邪教、反恐怖等工作,其他涉及教育系统维护稳定的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安全宣传教育及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学校及幼儿园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其他涉及学校和幼儿园安全的工作;负责民办教育法治安全方面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实施对县镇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组织协调对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发布县教育督导报告,承办县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五)文化旅游管理股。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节目、旅游、文物、博物馆政策措施及发展总体性规划;起草有相关规范性文件,协调重要政策调研工作;承担相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承办相关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文书的审核工作;承担全县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旅游和文物博物领域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承担相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处罚、听证、涉外法律事务等工作。承担县旅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督导落实县旅游工作领导小组部署的工作和议定的事项。

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公共服务、音乐、舞蹈、戏曲、戏剧、美术等公共文化文艺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县公共文化服务和旅游公共服务的指导、协调和推动作用;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公共服务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全县群众文化、少数民族文化、未成年人文化和老年文化工作;指导全县群艺馆、图书馆、文化馆事业和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全县公共数字文化和古籍保护工作;承担对口支援、救灾及美丽乡村建设等方面公共服务工作。扶持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具有导向性代表性示范性的文艺作品和代表县级水准及柏乡特色的文艺院团;推动全县各门类艺术、各艺术品种发展;指导协调全县性艺术展演、展览以及重大文艺活动。

拟订全县文物和博物馆公共资源共享规划并推动实施;拟订全县文物利用及相关产业规划;拟订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承担文物保护专项规划组织编制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县考古工作,组织、协调重大文物保护和考古项目的实施;负责全县世界文化遗产和文物保护的认定、保护和利用工作;负责全县文物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文化遗产申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世界文化和自然双重遗产申报,协同住房和城乡建设等部门做好历史文化名城(镇、村)历史建筑、传统村落、工业遗产等文物的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全县文物普查、考古调查、勘探、发掘以及大遗址保护工作;指导全县文物和博物馆的业务工作,协调博物馆间的交流与合作;负责推动完善文物和博物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负责监督文物商店的购销活动;组织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指导全县非物质文化遗产调查、记录、确认和建立名录;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宣传和传播工作。

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网络视听和旅游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和艺术科研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行业信息化、标准化工作;拟订全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和监测监管网的规划并推进建设;指导、监管全县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监测工作和设施保护工作;负责协调推进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的科研工作及成果推广;受无线电管理机构的委托,编制广播电视专用频段规划,指配广播电视频率(频道)和功率等技术参数;承担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订购证明核发;承担卫星电视接收设施、境外卫星电视节目的落地和接收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广播电视质量技术监督、监测、计量监测工作;指导推进全县应急广播体系建设;负责全县智慧广电的组织、管理和推进工作;协调推进三网融合,推进广播电视与新媒体技术新业态创新融合发展;协调推进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组织推进全县广播电视“户户通”工程并实施监督;组织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的监听监看及违规查处工作;拟订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发展规划和意见;会同有关部门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落实宣传管理制度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承担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和业务、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广播电视节目传送、有线电视付费频道、移动电视业务的监督管理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开展全县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及频率频道的审核和申报、县级广播电视台变更台标相关工作;组织对全县播出机构、传送机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违规查处工作;承担电视剧制作的指导、监管工作,组织对国产电视剧、引进电视剧,以及对外合拍电视剧的内容进行审查,指导、调控电视剧的播出;鼓励、引导、扶持当地电视剧精品生产;按照管理权限指导和监督管理广播电视广告播放及县级广播电视台影视文艺节目统一供片工作;指导全县网络视听节目服务的发展和宣传;对信息网络和公共载体传播的视听节目进行监管,审查其内容和质量,承办节目应急处置工作;按照权限管理全县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广播电视视频点播业务的相关工作;指导全县视听节目监管体系建设,组织查处非法开展网络视听节目服务行为;按照管理权限承办开办信息网络视听节目(含IP电视、网络广播电视、手机视听节目)服务业务的审核、申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会同有关部门参与全县广播电视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职业资格和网络视听从业人员管理工作。

(六)文化旅游发展股。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方面产业意见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促进文化产业相关门类和旅游产业及新型业态发展;推动全县文化产业、旅游产业投融资体系建设;促进文化、旅游与相关产业融合发展;指导全县文化产业园区基地建设,指导县级文化公园建设。承担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资源普查、规划、开发和保护。负责全县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工作;指导、推进全县全域旅游示范区、旅游度假区创建工作;指导全县重点旅游区域、目的地、线路的规划工作;指导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产品创新及开发体系建设;指导全县文化和旅游装备技术提升;承担红色旅游相关工作。

拟订全县文化市场、广播电视市场和旅游市场意见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对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进行行业监管;承担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经营场所、设施、服务、产品、综合执法工作等标准并监督实施;指导、推动整合组建全县文化综合执法队伍;监管全县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市场服务质量,指导服务质量提升;承担全县旅游经济运行监测、假日旅游市场、旅游安全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监督全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工作,指导查处和督办全县性、跨区域文化市场重大案件。按照管理权限参与研究制定全县广播电视宣传规划并督导落实;指导协调广播电视重大宣传活动及重大突发事件报道和应急播报;指导协调相关单位对全县广播电视节目类型化调控及上星频道节目进行管理;指导监管理论文献片、纪录片、电视动画片的制作与播出;指导开展全县公益宣传,对广播电视公益广告创作、制作、播出进行管理;指导广播电视节目创新创优工作;拟订全县文化、广播电视、旅游、文物、博物馆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合作意见并指导开展相关工作;拟订全县文化和旅游品牌推广规划,制定品牌战略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指导并承办文化和旅游对外合作协定及其他合作文件的商签工作;承担政府、民间及国际组织在文化和旅游领域交流合作相关事务;组织大型文化和旅游对外及对港澳台交流推广活动;协调推动广播电视走出去工作;指导境外人员参与节目录制管理,指导相关单位对国外人员参与制作国产电视剧进行审查;指导协调境外广播电视节目的引进、播出和中外广播电视节目合作的制作、播出及监管。

(七)体育股。拟订全县群众体育工作发展规划和政策;贯彻落实《全民健身计划》,积极推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动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指导公共体育设施的建设,规范公共体育设施的管理和使用;指导群众体育组织建设,指导开展全县群众性体育活动;协调推动全民健身志愿者服务工作;负责推行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国民体质监测制度,指导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实施;指导全县性体育社团工作。

拟订全县竞技体育发展规划;负责全县体育竞赛、竞技运动项目(含冬季运动项目)的设置和布局;参与指导优秀运动员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县体育领域科技研究、技术攻关和成果推广;组织开展反兴奋剂工作;组织参加省市及全国青少年比赛;按照管理权限承担有关体育竞赛审批工作;负责制定全县体育竞赛制度;负责县运会和全县性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统筹协调由县承办的省市及国内外重大体育比赛的组织工作;拟订全县青少年体育发展规划;指导青少年业余训练工作,拟订全县青少年业余训练管理制度,完善青少年业余训练体系,协调推进学校体育工作,指导全县各级各类体育运动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各运动项目后备人才基地建设和有关学生文化教育工作;推动青少年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开展青少年体育工作研究和相关培训。

起草体育工作规范性文件;拟订全县体育产业发展规划草案;指导、协调全县体育产业发展;按照管理权限负责体育彩票的发行、销售及体育彩票公益金的分配使用监督管理工作;规范体育服务管理,推动体育标准化建设具体工作。拟订全县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指导全县体育理论和体育发展战略研究;负责体育行业、系统安全生产监管,负责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单位(场所)安全监督管理;指导督促相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平安建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

领导分工: 

刘立安:柏乡县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负责人,主持全面工作。

郭连英:负责规划财务、职成教。

李志强:负责综合办公室、招生办、法制安全股。

柏乡县教育文化广电体育和旅游局领导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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