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 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
(二)承担全区教育系统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
(三)指导全区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和党的宣传教育工作,做 好党的统一战线方针政策在教育系统的贯彻落实。
(四)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区教育局及下属单位领导班 子建设、干部选任和日常教育管理工作。
(五)负责各级各类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工作,指导 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指导学校思想政治理 论课程和中小学德育课程教育教学。
(六)统筹管理全区教育系统人才工作。
(七)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安全 监督管理。
(八)拟订全区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和规划,起草有关教 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九)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 有关部门督促落实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十)负责全区基础教育管理工作,指导基础教育改革与发 展,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和促进教育公平。督促落实基础教育 教学政策,推进素质教育。指导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和特殊教育。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指导职业教育发展与改革,督促落实 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政策和教学评估标准。负责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的指导工作。
(十二)负责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发展和改革,深化管理体 制改革,组织指导学校教育评估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下属企业发展和改革相关工作。
(十三)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招生、考试和学籍管理工作。
(十四)规划、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研究工作, 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参与、承担各级教育科研项目。指导教育信息化工作。
(十五)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劳 动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
(十六)负责全区教师教育工作,规划、指导教育系统人才 队伍建设,负责全区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教育系统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工作。
(十七)负教育系统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和内部审计,监督、 指导教育经费筹措、教育拨款、教育基础建设等政策的落实。
(十八)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统筹协调和监
督管理。
(十九)负责全区教育督导工作,贯彻执行省、市教育督导 的规章制度和标准,组织开展全区各级各类教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
(二十)指导全区老年教育工作。
(二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事项。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固定资产等机关曰常运转工作;负责督查督办、新闻发布、来电来访、安全保密等工作;负责教育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政策拟订和组织协调等工作;承担教育信息化工作;承担人大建议、政协提案的答复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内部审计监督工作。
(二)发展规划股。拟订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负中小学校、幼儿园管理体制改革和布局结构调整;承担京津冀教育协同发展相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招生计划并监督实施,配合有关部门负责中央和省市预算内投资项目管理,负责指导全区教育基本建设工作,负责教育系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所属学校和单位基建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教育事业基本信息统计工作;负责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指导教育学术团体工作。
(三)人事股。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 规划指导学校教师队伍建设与管理;负责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按规定承办区教育系统职称评聘、表彰奖励等工作;负责教育系 统援疆援藏统筹协调工作;负责教职工出(入)国境管理备案工作;负责教育系统退休教职工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高中 生征兵工作。
(四)财务股。参与拟订教育经费 筹措、教育拨款、学生资助政策,参与义务教育保障机制经费、 有关教育专项经费管理,提出省、市下达的和区级教育事业费预 算使用建议计划;负责所属单位固定资产管理、预决算、财务管 理和内部审计;负责局机关财务管理工作;承担全区教育经费投 入统计工作;负责教育扶贫和学生资助工作。负责公用经费监督、监管、预算外收入资金管理。
(五)基础教育股。负责全区义务教育、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管理工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范义务教育办学行为;会同有关部门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落实 普通高中教育、幼儿教育、特殊教育的发展政策和基础教育的教育教学;政策;推进教学和课程改革;负责基础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工作;负责幼儿园招生及中小学的招生、学籍管理工作;指导中小学生民族团结教育工作;负责管理并指导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承担学校学生和教师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统筹规划 和协调中小学和幼儿园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育教学;指导学校精 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网络文化建设和班主任队伍建设; 指导学校德育、劳动教育、校外教育和家庭教育,拟订教育教学 指导政策,规划指导相关专业课程建设和师资培养培训,指导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监督管理。
(六)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股。负责中等职业教育统筹规划、 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落实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政策, 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组织审查中等职业学校学科专 业设置和调整、备案,开展中等职业学校办学条件评估,协调指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 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学生技能大赛和教师信息化教学比赛工作,负 责职业教育教学成果评审奖励工作;负责民办职业教育和校外培 训机构的监督指导和监督管理;指导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 统筹规划和协调职业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育教学,指导学校 精神文明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网络文化建设和辅导员班主任队 伍建设;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和上级党委、政府有关老年教育的方针、政策。指导、检查、协调全区老年教育工作;负责老年教育工作理论研究、经验交流;制定老年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老年教育工作业务培训。
(七)师范教育股。负责全区教师教育工作;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和专业梯队建设,负责中小学幼儿园和中等学校教师资格制度实施,负责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师德建设;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学信息化、图书馆和实验设备配备工作;统筹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继续教育和远程教育;负责全区语言文字工作的规划指导、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制定全区语言文字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宣传推广、培训测试、应用及督导评估工作;承办全区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八)法治安全股。负责教育系统法治建设工作;统筹依法行政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行政监督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承担机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指导学校政治安全、网络安全、涉及意识形态领域和稳定事件的处置工作,负责指导、监管教育系统抵御和防范校园宗教传播渗透、防范邪教、反恐怖等工作,其他涉及教育系统维护稳定的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安全宣传教育及监督管理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开展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学校及幼儿园安全事故处置工作,其他涉及学校和幼儿园安全的工作;负责民办教育法治安全方面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
(九)体育卫生艺术教育股。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体育、卫生与健康教育、艺术教育、国防教育和学生军训工作,拟订教育教学指导政策,规划指导相关专业课程建设和师资培养培训;组织指导学生体育竞赛和艺术交流活动;协调指导青少年校园足球和冰雪运动进校园工作;组织指导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和学生常见病、传染病防治及宣传教育工作。
(十)教育督导股(邢台市信都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指导全区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实施对乡镇(街道)和区直部门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工作,组织开展对各级各类_育的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发布区教育督导报告,承办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工委办。负责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 指导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责教育系统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 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和制度建设;负责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工作,完善党内监督机制,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 配合区委做好巡察工作,组织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工作,负责党 员教育、管理、培训、统计工作,指导统一战线和党外知识分子工作,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工作,指导学校中层干部队伍建设;负责局机关中层和教育系统领导干部的培养、考察、考核、任免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指导全区民办教育党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