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和文化体育中心职能信息
(1)负责全区教育、体育、文化事业、文物保护、旅游工作;执行国家的教育、体育、文化、旅游方针政策,拟定制定相关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2)负责统筹科学合理调整学校布局,协调民办各类学校、文化娱乐场所设置。负责学校工作状况和办学水平进行指导、检查和评估。指导各类学校的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艺术教育和国防教育工作;指导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
(3)负责全区校长、教师的继续教育,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教师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
(4)负责安排全区体育发展,研究制定全区体育训练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文化市场的监管,指导文化产业和演出等相关工作。
(5)完成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