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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丛台区教育体育局

邯郸市丛台区教育体育局

联系电话:0310-3128164

网站地址: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办公地址:邯郸市丛台区向阳路郝庄巷41号丛台区教育体育局,

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2:00 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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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丛台区教育体育局职能信息

邯郸市丛台区向阳路郝庄巷41号丛台区教育体育局,开放时间为8:30-17:30,

      办公室

1、负责综合协调机关行政日常工作。

2、负责重要会议、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

3、负责会议议定事项的督查督办工作。

4、负责公文签收、拟办、传阅、归档等工作。

5、负责机关档案、保密等工作。

6、负责起草领导讲话及全局性行政文件、报告。

7、负责教体系统大事记、组织机构沿革工作。

8、负责教体系统报刊征订工作。

9、负责教育信息的编辑上报工作;负责对外新闻宣传工作。

10、负责局印鉴管理、机关人员考勤工作。

11、负责机关办公用品的购置发放管理工作。

12、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

13、负责上级交办信访件的督办工作

14、负责来信来访的接待、协调、督办工作。

15、负责机关保卫及值班安排工作。

16、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7、负责管理机关食堂、监督指导厨师的工作。

18、负责固定资产的管理、登记、建立台账。

19、负责垃圾分类工作。

20、负责节能减排工作。

21、负责局机关水、电、暖的管理、维修等工作。

22、负责做好机关事务管理科的有关工作。

23、做好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24、接受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领导,负责处理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日常事务,协调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和秘书组决定事项。

25、负责筹办领导小组和秘书组有关会议,协调会议精神的传达落实。

26、协调区教体局内设机构及相关方面,研究落实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秘书组组长(副组长)批示指示。

27、根据领导小组和秘书组决定,协调组织有关调查研究工作,收集汇总教育工作动态,综合研究提出意见建议,为领导小组和秘书组决策提供参考。

28、根据领导小组和秘书组决定,协调研究推进重大教育改革事项。

29、根据领导小组和秘书组决定,协调督查教育重要工作落实情况。

30、负责与领导小组成员及相关单位的日常联系工作。

31、负责机关党支部工作。

32、完成领导小组及秘书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计财科

1、负责全区教育系统的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审核、汇总、审批、上报工作。

2、负责预算批复后执行情况的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

3、负责机关年度预、决算的编制、上报、执行情况等工作。

4、负责全区教体系统财政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收、支使用等工作。

5、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记账、报账、转账、报销、现金管理、现金支付、现金入账等工作。

6、负责区属各学校(中心校)、幼儿园年度财务绩效考核目标的审核、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

7、负责区属各学校(中心校)、幼儿园的年度预、决算安排、审核、汇总、审批、上报、批复后的传达、执行、监督、检查的等工作。

8、负责区属民办学校、幼儿园“补助经费”的安排、实施、管理、监督使用、检查等工作。

9、负责区属各学校(中心校)、幼儿园财务核算、编制各类财务报表,并及时提供有关分析资料。

10、负责年度财务预算指标、财务绩效考核目标的实施、管理、监督工作。

11、负责《全国教育经费统计》年报工作的汇总、登记、协调、核实数据、填表、分别上报等工作。

12、负责对统计局报“教育系统劳资及服务业”的编制、审核、汇总、年报工作。

13、负责全区《教育年鉴》指标的审核、汇总、报批工作。

14、负责各级各类专项资金的安排、管理、使用、监督、报帐、制作单据、转账、平台上传、检查等工作。

15、监督各项财务制度的实施,搞好财经纪律检查工作。

16、负责全区教育系统财会队伍的管理、培训、业务指导等工作。

17、负责系统内的收费要求、管理、检查、监督等工作。

18、负责机关固定资产的申请、审核、台帐登记、实物核对、处置报废、账目处理及网上申报工作。

19、负责系统内各单位固定资产的申请、审核、处置报废、账目处理及网上申报工作。

20、负责全区教育系统在职教职工、离退休教职工工资的预算、核对、报批、发放、调整、注销等工作。

21、负责系统内每名教职工公积金、医保、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的预算、核对、报批、汇缴、月报、记账等工作。

22、负责在职教职工体检的安排、协调、领取检查结果等工作。

23、负责机关的《内控管理制度》的制定、实施、监督工作。

24、负责各学校《内控管理制度》的安排、审核、落实、监督、检查工作。

25、负责迎接、协调各级各类纪检、物价、统计、督导等等针对教育系统财务工作的检查。

26、负责机关和各学校“三公经费”的月报、季报、年报工作。

27、负责各级各类专项资金、教育经费使用的申请;到财政局国库科、支付中心等部门领取额度通知单;到银行领取明细单。

28、负责协调银行按预算科目申请指标额度。

29、负责填写、审核、报批直接支付审批表。

30、负责全区教育经费的直接支付和授权支付工作。协调财政、银行、学校等部门资金往来的相关事宜。

31、负责对已批复的资金按经费来源、指标类型及用途,分类、分部门登记、下拨。

32、负责各预算单位的票据、预算科目、资金来源、指标类型、资金用途等原始凭证的审核、打印、支付、记账、档案管理、报批、财政支付平台录入、数据传输等工作。

33、负责每天支付业务完成后打印清单交银行及财政国库科对账、清算。

34、负责各单位会计资料的登记、打印、分类归档、管理保存等工作。

35、负责每年给银行和财政支付中心按科目、指标类型、资金用途等等条款核对全年全区专项资金、教育经费等资金的收支账目。

36、负责各单位“政府采购”项目和“工程项目评审工作”的审核、汇总、上报、指标电子录入等工作。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1、认真落实各级各类学生资助政策,结合丛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和完善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

2、认真做好各级各类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填报、汇总和审核等工作,指导各学校和幼儿园建立健全受资助学生档案和贫困学生信息库。

3、统筹管理和开展学生资助工作。

4、做好国家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教育助学项目中的“励耕计划”和“贫困幼儿教师资助”等工作。

5、负责对丛台区家庭困难的受助学生跟踪调查,并提供接待咨询服务工作 

6、做好国家资助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对国家各项资助政策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定期开展检查工作,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

7、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做好资助政策宣传和资助育人工作。

8、做好丛台区生源地大学生信用助学贷款管理工作。

9、做好因学防贫符合受助条件的学生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10、做好丛台区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校内资助经费提取工作。

11、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做好贫困家庭人口中受教育子女信息动态的调整机制,定期双向比对,确保数据准确,资助到位。

法规安全科

1.负责教育系统依法行政、依法执教、依法治校工作。

2.负责协调学校安全管理、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工作的指导工作。

3.负责落实学校法治、安全教育。

纪检监察室

1、负责对机关及区属学校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路线,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区委、区政府决议、命令情况实施监督。担负本系统执纪、监督、问责的任务。

2、协助局党组做好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反腐倡廉各项工作的落实。

3、负责对招生、评先评优、职称评聘和干部选拔任用等工作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4、负责对机关干部和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维护党的纪律,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勤政廉政的情况进行监督。

5、负责受理对机关干部、学校领导班子和教职工的检举控告,组织或参与调查机关干部、学校领导班子和教职工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

 6教体局内部审计科对本单位和所属单位的下列事项进行审计监督:

(一)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

(二)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三)各项教育资金的拨付、筹措、管理和使用;

(四)国有资产的管理和使用;

(五)有关负责人的任期经济责任;

(六)对外投资项目;

(七)大型设备、大宗物品的采购;

(八)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及风险管理;

(九)国家财经法规、上级部门和本单位财经规章制度的执行和效益情况;

(十)本单位负责人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审计事项。

7、教体局内部审计科对本单位和所属单位财务收支及其有关经济活动中的重大事项组织或进行专项审计调查,并向上级部门和本单位领导报告审计调查结果。

8、教体局内部审计科配合财务科加强财务管理,对本单位资金收支的真实性、完整性、合法性,以及账务处理的正确性进行严格监督,定期进行审计调查。

  9、教体局内部审计科根据工作需要,经所在单位负责人批准,可委托社会中介机构对有关事项进行审计。

丛台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

1、负责区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日常工作,执行、落实委员会安排部署,统筹协调全教育督导工作确保教育督导工作顺利开展。

2、负责对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落实教育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教育方针、政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3、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办学行为进行督导检查。

4、负责对学校办学方向、办学条件、办学质量、办学效益和实施素质教育情况进行评估和监测

5、负责对教育工作中带有方向性、全局性的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教育热点、难点、重点问题开展专项督导,并向区人民政府作出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完成区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下达的专项督导任务。

6、负责专兼职督学聘任、管理,定期组织业务培训,开展教育督导研究

7、负责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督学责任挂牌督导工作。

8、负责级素质教育示范校评估、申报工作。

9、负责辖区内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差异系数测算工作。

10、承办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交办的其他事项。

教育科

1、负责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督促九年义务教育落实各项教育政策和法律法规。

2、负责拟定全区义务教育、学前教育、特殊教育年度计划。

3、负责牵头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工作和教育集团化建设及相关工作,全面推进全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4、负责组织指导各学校校园文化建设、特色学校创建,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5、负责检查指导九年义务教育各阶段的课程设置及各学科课时安排。

6、负责全区学前教育管理工作,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城市一类园、城市农村示范园申报、区级二类园、民办普惠性幼儿园评估认定工作。

7、负责各负责国家、省、市“减负”政策的贯彻落实,指导丛台区各校“减负提质”工作。

8、负责区域内小升初毕业生分配工作。

9、负责各学校中小学教学用书的审核工作。

10、负责组织实施各学校科普教育、课后服务、综合实践、研学旅行工作。

11、执行国家、省、市关于学生统一的学籍管理规定和要求。

12、负责应用电子学籍系统做好学生学籍管理工作,审核并办理学生的学籍异动(如休学、复学、转学、数据变更等)。

13、负责入学新生的学籍审核、注册、上报工作。

14、负责区域内的转学工作。

15、负责区域内的初中毕业证办理工作。

思政科

1、承担学校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

2、统筹规划和协调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程教育教学。

3、指导学校德育、劳动教育、家庭教育、国防教育和军训工作。

4、中小学共青团、少先队工作。

5、承担丛台区中小学美育方面工作的建章立制、指导检查、考核评比、典型培树、成果推广。

6、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相关文件及工作精神,制定丛台区美育方面的工作文件、活动方案,并落实督查

7、进行学校美育内容的专题培训,指导全区艺术工作者队伍的专业化提升

8组织丛台区中小学生参加美育方面的实践体验、合作交流、风采展示、竞技比赛活动,并择优推荐到省市及全国参赛、展示。

9、指导学校挖掘、积淀、发挥已有的美育团队特色和优势,打造区级、市级,乃至升级、国家级特色校、示范校。

10、贯彻执行上级部门有关精神文明建设的方针、政策和重要决定。负责教体系统精神文明的组织协调、督察、指导。认真组织开展多种形式主题实践活动。

11、积极推进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在教体系统推动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建设,筑牢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基础。

12、深入推进学雷锋社会志愿服务活动。不断加强志愿服务的组织建设、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网络建设,组织展开多种形式的志愿服务活动。

13、组织开展文明城市、文明单位、文明校园等创建活动。做好精神文明建设先进集体和个人挖掘评选和宣传推广。

14、做好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常态化管理工作。

15、做好河北省文明城市动态管理系统和河北志愿服务网相关资料的上报工作。

16、参与指导乡村学校少年宫建设。

17、完成上级文明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教育工会

1、负责《工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落实。全心全意为基层服务、为教职工服务。围绕工会四项职能开展工作, 培训、教育工会干部,提高工会干部素质。

2、推进学校民主建设,督促各学校教代会职权的落实、制度的运作、决策决议的执行。

3、对工会干部进行培训,基层工会换届工作的指导、审批,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关心职工生活,为教职工送温暖。

4、深入开展建“家”活动,组织教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认真抓好教职工的师德师风建设,做好教职工教学基本功和岗位练兵工作。做好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和管理。

5、组织教职工开展节日庆祝活动和有益教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促进学校小型多样的文体活动开展。

6、向育龄妇女宣传计生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服务、培训经常化。常规性工作细致认真,临时性工作保质按时。完成上级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的各项指标。

7、负责召集妇委会会议和女教师大会;传达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妇女组织决议、指示;研究抓好妇委会自身建设,充分发挥妇委会作用;按时向机关党组织、上级妇女组织报告工作。

8、负责妇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贯彻,负责接受妇女的申诉、控告,并及时向单位党组织或有关行政组织汇报,积极为妇女伸张正义,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9、负责女教师的宣传教育;了解和分析女教师的思想动态,做好思想政治工作;负责组织单位女同志开展巾帼建功创建活动,进行先进集体、个人的评选、表彰工作。

10、加强与单位工会、共青团的之间的推进交流与合作;配合单位党、工、青组织开展节日庆祝活动和有益女教师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11、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推进中小学思想道德教育,重视家庭教育,广泛深入开展未成年人道德实践活动。

民办教育管理科

1、承担全区民办教育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管理工作。

2、贯彻执行民办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民办教育有关政策、发展规划

3、负责规范民办教育办学秩序,承担民办学校办学行为的监督检查和相关管理工作

4、统筹管理民办教育信息的发布工作,承担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广告等审核备案工作

5、负责民办学校年度检查、表彰奖励等工作。

成教中心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关于社区教育及成人教育的方针、政策;

2、拟定全区成人教育、社区教育、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及协调工作开展。

3、利用整合和开发各类教育资源,建立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社区教育培训网络体系,构建社区居民终身学习服务平台。

4、落实保障成人教育经费。

5、拟定专业性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培训计划。

6、结合社区居民的需求,开展各种教育培训活动,提高社区居民的整体素质。

7、指导街道社区教育中心开展各级各类社区教育培训活动。

8、认真做好社区教育各类报表和统计工作,建立规范的管理台账。

9、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全区社区教育工作的宣传和总结,推广社区教育的经验和做法。

10、负责受理自学考试理论课报名考试工作,细致查验各种资料和考生的身份信息机器验证,帮助考生做好注册与资格认定,确保每一个考生满意。

11、负责受理自学考试免考申请、提交材料和集中审核业务。

12、负责自学考试申请毕业受理工作

13、负责自学考试考生毕业证发放领取工作

14、负责自学考试工作中的社会考生关于咨询报考相关政策和流程的解答,为确保社会考生咨询平台随时保持通畅,每个报考的高峰期特别是周六日都会按照市考试院的要求加班加点受理业务。

15、负责我区自学考试社区宣传工作。

16、负责由市考试院交办的各项任务和工作。

发展规划科

1、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教育发展规划,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长期规划、近期规划、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做好全区学校建设规划和布局调整工作。

2、参与全区房地产开发项目教育设施配套建设方案审查,摸清底数。

3、负责全区学校新建、改扩建建设项目的申报、立项、审批工作。协调发改、国土、住建、规划等相关部门办理各项建设手续和督促进度。

4、负责全区学校新建、改扩建的组织管理工作。

5、负责安排中央、省、市下达的新建、改扩建教育建设项目专款资金计划。

6、会同有关科室和部门研究提出区属各类学校的设置、撤销和更名等意见。

7、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并及时汇报完成情况。

8、负责全区基建维修项目规划的编制和审核工作。

9、负责全区学校基建工程可研报告,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招投标,工程合同、报建、图纸会审、施工工程进度工程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组织管理工作。

10、负责薄弱学校改造工作。

11、负责基建、维修技术档案和资料的整理、归档工作。

12、负责全区各中小学基建工程相关数据统计、报表工作。

13负责绿美校园创建工作。

14、负责全区中小学校服管理工作。

15、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电教仪器站

1、贯彻、宣传上级领导部门有关教育技术装备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指示;

2、参与制定、执行全区现代教育装备和教育信息化建设的发展规划及其管理;

3、负责学校电教仪器设备的建设、管理、使用、维护和保养,承担全区学校现代教育技术的指导和推广;

4、负责全区学校现代教育技术应用人员、网络管理人员、实验管理员、图书管理人员等专业教师的技能培训;

5、负责中心网站接收、储存、发布及更新。

6、负责中小学校学生电脑作品、教师多媒体课件、现代技术与教学资源融合课程的评选和推荐工作;

7、承担学校实验教学、课件制作、图书管理指导和培训工作;

体育科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体育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编制全区体育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年度发展计划,协调指导全区体育事业发展。

2、推行全民健身计划,组织、指导和配合各部门、各行业、各社会团体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

3、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加强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

4、组织参加和承办全国、省、市、区体育赛事活动,组织、协调、监督体育运动中的反兴奋剂工作。

5、负责全区体育协会、社团的业务指导、监管,协调健身器材设施建设,负责对公共体育设施、高危体育行业的监督管理。

6、组织全区学校开展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每年举办全区中小学生运动会系列赛事。

7、指导体育项目特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双爱好、双特色”示范校、青少年俱乐部的创建工作。

8、负责全区学生体质健康监测工作。

9、负责调查研究我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10、组织学生进行健康体检、视力监测工作

11、建立健全学生健康档案,做好资料统计分析和积累工作,为制定有关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12、组织学校开展健康教育课和健康教育活动。

13、开展中小学生传染病、常见病的防治工作,做好学校疾病防控工作,防止学校公共卫生安全事故发生。

14、做好学校红十字会各项工作。

15、组织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16、根据学生健康状况和发育水平,提高干预措施,指导学校卫生保健工作

青少年业余体校

1按照《少年儿童体育学校管理办法》,积极开展少年儿童业余体育训练工作。

2统一布局、制定训练竞赛项目方向。

3组织丛台区各类体育项目开展和训练工作,切实有效的提升优势项目,紧跟体育发展趋势,拓展其它体育运动的发展。

4代表丛台区参加上级单位组织的各项比赛。

5做好我区青少年业余体校的招生与选材工作。

6向上级培养和输送优秀体育后备人才。

7对我区各学校业训工作进行督导。

8负责各学校教练员的培训和进修工作,开展科研活动、组织学术交流,推广、引进优秀体育人才和体育科研成果,全面提高我区教练员的专项技能和业务水平。

9完成上级单位交办的其它任务。

青少年校外活动中心

1、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突出德育实效,推进智育创新,注重体育健康,重视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教育行政部门有关指示、规定,依法执教维护校外师生的合法权益。

2、组织实施各类青少年校外文化活动,以继承文化和宣扬文化为目标理念,全力构建青少年艺术摇篮和成长乐园,通过活动的体验和实践促进青少年的健康成长;

3、负责场馆及设备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中心工作正常运行;组织实施各类青少年社会活动,以“活动育人,育社会人”为宗旨,专业开展各项青少年活动,对外承接各项青少年交流活动,组织开展各类大型比赛、冬夏令营等体验活动,形成缜密的活动网络、畅达的活动通道;

4、组织实施对广大青少年的兴趣特长培训和各类技能培训,突出“趣味性、情景型、开放式”的培训方式,普及科学知识、文学艺术、音乐、体育等方面知识,开拓知识视野,发展兴趣爱好,发挥专长,增长才干,培养创造意识和实践动手能力;

5、重视人才的引进和流通,积极开展专业培训和外出学习交流活动,打造一支师德高尚、能力精湛、团结协作的校外师资队伍;积极探索课外教育的新模式,充分发掘区内优质活动资源,合理利用其它社会力量,逐步提升中心的活动质量和内涵发展。

组织人事科

1、负责在编教职工编制管理及人员调配;

2、负责师资补充;

3、负责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管理;

4、负责原农村民办代课教师管理;

5、负责在编教职工专业技术岗位等级聘任;

6、负责教职工退休手续办理;

7、负责新建学校(幼儿园)机构成立初审及上报;

8、负责公务员工资审批;

9、负责“区管校聘”管理工作;

10、负责人事工资制度的实施;

11、负责奖励性绩效工资的核算及分配;

12、负责教职工教龄津贴及遗属补助标准的实施;

13、负责教体局下属事业科室在职人员养老、工伤、失业保险的申报缴费;

14、负责教体系统职工请销假工作;

15、负责教体系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作;

16、负责教体系统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工作;

17、负责“三区支教”及“区域内支教”工作;

18、负责教体系统人才工作;

19、负责教体系统党建工作;

20、负责教体系统干部提拔、调整、任免等工作;

21、负责后备干部培养工作;

22、负责教体系统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工作;

23、负责教体系统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整理、查(借)阅、转递工作;

24、负责教体系统在职在编人员因私出国(境)证件管理及出国(境)手续审批工作;

25、负责教体系统退休教师体检、杂志发放工作;

26、负责教体系统工伤认定申报工作;

27、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

28、负责校长培训工作;

29、负责邯郸市教育局对我局年度考核工作;

30、负责学校领导班子、机关科室年度考核工作;

31、负责省、市、区对教师评先评优工作;

32、负责名校长工作室成立相关工作。

教研室

1、制定全区学校教科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各学科教育科研活动的组织实施;指导全区学校教学研究和教学改革实验工作;负责区级及以上科研课题的申报推荐和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学校教学工作进行专项督导;负责对全区学校的教学质量实施监测评价工作

2、负责全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负责宏观指导中小学教师队伍管理;负责中小学教师各种培训工作;负责区级名师工作室管理工作;负责河北省中小学教师培训信息管理平台的管理工作;负责学校教师培养、培训规划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国培”、“省培”人员的选送和促培工作;负责特级教师、名师、骨干教师的推荐和资格审核工作;负责中小学教师师德建设、考核和优秀班主任、师德标兵评选工作;负责教师资格证定期注册工作。

3、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等国家有关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推行国家以及国务院有关部委公布颁发的语言文标准和法规。

4、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各行业语言文字工作,组织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宣传教育活动,指导推广普通话工作

5、认真学习省、市级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建设标准,开展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和语言文字基地的创建活动。

6、负责辖区内中小学校语言文字专项培训工作,开展专题讲座、竞赛评比和经验交流等活动,提高全区及各校师生对语言文字标准化及规范使用的认识提升中小学教师书法水平

7、加强与市语委的工作联系,积极参加市语委组织的各项活动,协助市语委办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

8、负责全区中小学书写水平达标测试工作。

9、做好语言文字工作的档案管理。   

邯郸市丛台区教育体育局领导简介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入口
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查询入口
声明: 1、数据来源:学信网。 2、学历查询范围:2001年以来国家承认的各类高等教育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信息(含学历证明书)。包括研究生、普通本专科、成人本专科、网络教育、开放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及高等教育学历文凭考试等。…。。。
邯郸政务服务网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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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55号)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冀政发﹝2017﹞4号)精神,运用“互联网”思维,以“贯通、标准、共享、整合”为原则,建设一体化的网上政务服务平台,切实提高政务服务质量与。。。
教育部行政审批网上办事大厅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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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卫生计生委 一、形势和要求 但是也应看到,困扰基层群众的“办证多、办事难”现象仍然大量存在,造成群众重复提交办事材料、往返跑腿,给群众办事创业带来诸多不便。适应新的形势和要求,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服务型政府,亟。。。
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批准留学回国人员来京工作申请在京入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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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编码 1111000000002888XF2110707002003 事项类型 行政确认 实施主体 。。。
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认证查询系统入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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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全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数据中心)主办,是中国唯一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综合信息门户网站。 学位网创办于2009年,以权威性和专业性兼备的全方位的信息服务,吸引了战线与社会的广泛关注,成为公众了解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窗口。。。。
邯郸市丛台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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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电话:0310-3135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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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丛台区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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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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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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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丛台区教育体育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