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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简称市城管执法局)为市政府组成部门,主要负责城市供水、燃气、供热、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市政公用事业保障,市政设施、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园林绿化、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主城区停车场和机动车洗车场管理等城市管理工作,同时,对县(市、区)城市市容市貌、环境卫生、供水、供热、燃气、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进行行业指导和督导考核。全局现有干部职工4000余人,下设数字化管理中心(正县级)、城管支队(副县级)、园林局(副县级)、市政工程管理处、排水管理处、建筑垃圾管理处、垃圾管理处、市容环卫考核中心、市政工程公司、停车场服务中心等11个基层单位。
(一)办公室(宣传处)。负责局重大事项、重点工作的综合协调工作;负责综合性公文、信息、机要、档案、会务、接待、车辆等工作;负责市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 承担信访和督导工作;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负责计划生育、后勤保障和保密工作。负责全局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干部理论教育和通讯报道工作;承担宣传、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责任;指导局属单位宣传工作;参与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统战、侨务、宗教和民族事务工作;负责政工职称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局属单位工会、妇委会的组织建设工作。
(二)计划发展处。负责组织拟订市中心城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市貌、环境卫生、公用事业的专项规划、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拟订推进市政公用事业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规划和计划;组织编制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计划,审查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预决算;负责相关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申报;负责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项目合同的签订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和行业统计分析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保卫处)。负责推进全局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组织起草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工作;负责协调指导全局体制改革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行业政策研究工作;负责普法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局系统内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稳定工作;负责局系统内的重点及要害部位安全保卫和人防工作;承担维护内部治安秩序的责任;负责局系统内的民兵队伍建设和“双拥”工作。
(四)市政绿化管理处。负责市中心城区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的管理工作。拟定并组织实施相关行业的专项规划、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拟订相关行业管理的政策、标准及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的设计、建设、维护工作,监督检查市政设施和园林绿化的安全运行、文明施工和优质服务工作;负责组织市政工程建设项目的设计审查、技术交底和竣工验收,参与工程预决算工作;参与市中心城区公共交通的场站规划建设工作;负责城市道路照明亮化的监督管理;参与停车场规划,牵头负责停车场建设工作;参与城市防汛、防震抗震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市政公用事业建设用地的征迁和补偿,协调征迁工作中的相关问题;负责征迁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参与征迁工程预决算审查;负责局管国有闲散土地的管理工作,指导纳入市中心城市范围内相关县(区)的市政设施和市内三区的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五)公用事业处。负责市中心城区城市燃气、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的行业管理工作。拟订城市燃气、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方面的专项规划、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城市燃气、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行业管理的政策、标准及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协调城市燃气、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设施的建设、维护与管理;监督检查行业安全运行和优质服务工作;承担城市燃气、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特许经营项目的监管责任;负责燃气加气站规划、液化石油气经营、燃气燃烧器具安装及维修、污水处理运行和再生水利用的监督管理;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牵总负责全市燃气、污水处理工作,对县(市、区)的城市燃气和污水处理工作进行行业指导和监督考核。
(六)市容管理处。负责指导协调市中心城区的市容市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和城市管理重大活动。拟订市容市貌的专项规划、整治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市容管理的政策、标准及规范,并监督实施;督导市主城区范围内“五包责任制”的落实;指导落实重点地区、重点街道市容景观规划、建设和治理;负责市中心城区临街建筑物及设施和户外广告、宣传牌、霓虹灯、灯箱、电子屏幕、画廓设置等市容市貌的统筹协调、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考评;牵头负责主城区停车场的管理工作;负责城市机动车洗车场和夜景亮化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县(市、区)城市市容市貌管理工作进行行业指导和督导考核。
(七)环境卫生管理处。负责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的组织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拟订环境卫生的专项规划、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定环境卫生管理的政策、标准及规范,并监督实施;负责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无公害处理和消纳方面的监督管理;负责建筑垃圾的收集、贮存、清运和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医疗废物无害化处理工作;承担垃圾处理特许经营项目的监管责任;负责对市内三区和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三清一管”、生活垃圾分类和卫生责任单位的达标管理及检查验收工作。牵总负责全市城市垃圾处理工作,对县(市、区)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行业指导和督导考核。
(八)装备设施处。负责市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装备、环卫机械设备的计划编制和产权管理工作;负责环卫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九)安全运营处。负责市中心城区城市供水、供热的管理工作。拟定城市供水、供热行业的专项规划、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拟订城市供水、供热行业管理的政策、标准及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城市供水、供热行业的设计、建设及维护工作,监督检查行业安全运行和优质服务工作;承担城市供水、供热特许经营项目的监管责任;负责应急备用水源、城市供热经营的监督管理;参与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负责提出行业产品价格、服务收费的调整建议;负责局属单位安全生产及消防等应急管理工作;负责局属单位生产运营和调度工作;负责组织局属单位绩效考核、优质服务和行凤建设工作。指导二次供水工程设计、建设、运行和验收工作,负责二次供水的日常监督管理。牵总负责全市城市供水和供热工作,对县(市、区)的城市供水、供热工作进行行业指导和督导考核。
(十)行政许可服务处。负责全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制定行政审批的工作流程和操作规则,并组织实施;负责办理局保留实施的行政审批项目、配套服务项目和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牵头与市行政审批局对接,负责市行政审批局审批事项的信息收集、传递、汇总及协调工作;组织召开联合审批会议;承担为申请人提供咨询服务的责任;负责研究制定行政审批技术规范、监管验收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对局属单位实施行政审批服务衔接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组织对被许可人从事许可活动进行监督核查。
(十一)数字化城市管理处。负责组织市中心城区的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的建设、运行、维护工作和考核结果的运用;负责城市运行监测平台相关数据与信息的采集、分析和综合协调;负责城市管理部件和事件问题的任务分配、协调及督办;负责市城市管理联席会议日常工作,协调督导议定事项的落实工作;负责拟定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的法规、政策、标准、规范,并进行督导、协调、落实;对县(市、区)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督导考核。
(十二)财务处。负责部门预决算、机关预算资金、基本建设资金、政府采购的财务管理;负责全局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局属单位财务决算和报表工作;负责核定本系统财政拨款单位的经费预算工作;组织财务检查、监督和内部财务审计工作。
(十三)执法监督处。负责全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组织协调、业务指导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局承办的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核和听证,承担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工作;负责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工作;指导县(市、区)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机关党委(组织人事处)。协助局党组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机关纪委工作,负责机关党务和日常管理工作。协助局党组抓好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建设和党组织建设工作;负责局属单位和对口单位党务工作;负责局管干部的考察、任免事项及后备干部队伍建设;承担局管干部的监督管理责任,组织领导干部的任期和离任审计工作;承担局机关、局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劳动保护、职工业务培训、人事档案和职称管理工作。负责全局团组织建设和团干部的选拔、培训、输送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指导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管理工作。
联系电话:0310-3026427
基层单位:
(一)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
邯郸市数字化城市管理监督中心,于2011年1月6日正式成立。根据住建部相关要求,邯郸市结合本地实际,建立了“一级监督、两级指挥、三级管理、四级联动”的数字化城市管理模式,主要负责城管执法、市容环卫、园林绿化、市政设施等城市管理相关问题的监督工作。先后荣获“中国城市信息化管理创新奖”、“全省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群众满意窗口”、“河北省人居环境范例奖”、“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等荣誉称号。
地址:人民路与广泰街交叉口联通信息大厦
联系电话 :2097100
热线电话:12319(城建热线)
(二)邯郸市城市综合执法支队
支队组建于2000年7月,为副县级全额拨款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一、主要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制定的市政设施、公用事业等九方面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专项规划。2.负责市中心城区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在市中心城区范围内行使园林绿化,道路桥梁照明,供水供热燃气,排水及污水处理、再生水资源利用,夜景亮化管理,建筑垃圾管理,生活垃圾、餐厨垃圾无公害处理和消纳方面的行政处罚权、行政强制权。履行综合执法方面监督检查职责。3.负责市中心城区夜景灯光亮化设施的系统规划方案的组织实施,巡查管理维护和执法监察。4.承担对全市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和环境保护、工商管理、水务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方面纳入综合执法范围内的跨区域执法、重大复杂疑难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和上述领域的综合执法业务指导工作。5.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项。
单位地址 :河北省邯郸市丛台区滏东北大街39号
热线电话:0310-5805100
(三)邯郸市园林局
邯郸市园林局隶属于邯郸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是以城市绿化和园林规划、建设、管理为主要任务的综合性职能部门,与城市绿化办公室合署办公。管辖着全市8个主要公园(丛台公园、赵苑公园、滏阳公园、龙湖公园、沁河带状公园、滏阳河带状公园、罗城头公园、南湖公园)、10个主要广场(博物馆广场、工人广场、文化艺术中心广场、火车站广场、青年广场、古城广场、通达广场、丛台广场、文化广场、东站广场)、1个苗圃、115个游园、143条街道的6.77万株行道树和922.31万平方米绿地。先后荣获全国城市园林绿化先进集体、河北省城市园林绿化先进集体、河北省城市建设管理先进单位、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先进单位,连续多年被授予省、市级文明单位称号。
地址:邯郸市丛台区中华北大街80号
联系电话:3122179
热线电话:3122183
(四)邯郸市市容环卫考评中心
邯郸市市容环境卫生考核中心,于2017年12月正式成立。主要负责制定市容环卫年度考核计划,负责组织协调对中心城区市容环卫工作的业务考评,负责中心城区市容环卫重大问题和突发性事件的督导等工作。
单位地址:邯郸市丛台区柳和街9号
热线电话:0310-5510550
(五)邯郸市建筑垃圾管理处
邯郸市建筑垃圾管理处成立于1998年5月,隶属于邯郸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属于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多年来,我处坚持从源头抓起,狠抓制度落实,严格规范管理,在创新机制上下功夫,全力改变邯郸市建筑垃圾处理现状,确保管理长效。通过全处上下共同努力,邯郸市建筑垃圾资源化再利用能力居全国领先行列,2011年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项目荣获住建部颁发的“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市建筑垃圾管理处先后荣获住建部中环协全国建筑垃圾管理先进单位、河北省精神文明单位、全省建设系统十佳先进集体、河北省建设厅环境卫生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主要职责是对邯郸市主城区建筑垃圾的处置核准和运输、消纳进行执法监管工作。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高开区诚信路4号
电话:7028386
(六)邯郸市垃圾管理处
邯郸市垃圾管理处(垃圾无害化处理厂)于1998年立项,1999年开工建设,2000年12月投入运行,总投资1.39亿,占地面积826亩,设计能力日处理1200吨,使用年限20年。填埋区库容量880万立方米,处理工艺卫生填埋,后期利用沼气发电,垃圾管理处担负着全市主城区每天1200余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任务。
地址:在邯郸市丛台区三陵乡
联系电话:4125336
(七)邯郸市市政工程管理处
邯郸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成立于1962年,隶属于邯郸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邯郸市主城区内1262万平方米道路、439万平方米便道、84座桥梁、1.4万基9.9万余盏路灯(景观灯)的管理、养护、维修以及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城市道路占用费等征收工作。各类机械设备200余台(辆);22个基层单位和19个机关科室。
自我市全面开展精细化管理和打造“洁净城市”工作以来,完成主次干道大修40余条,综合整治改造支路和小街巷200余条、西南环路北环路综合整治、浴新大街沁河桥东扩翻建、市政指挥中心筹建、路灯合同能源节能项目改造等大批民生工程。连续10年被评为市级文明单位,连续3年被市委、市政府授予文明单位标兵称号,连续5年被评为省级文明单位。2017年又获“全国文明单位”称号。
地址:渚河路92号。
联系电话0310-5278383
热线电话:0310-5278331
(八)邯郸市市政工程公司
邯郸市市政工程公司创建于1952年,系国有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企业。公司拥有资产总额 28221万元,企业注册资金10082万元。具备完成各种类型市政公用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力量和技术水平。年施工生产能力可达5亿元。公司具有60多年的施工经验和一套可靠而严密的管理保证体系。承建的邯郸市东污水处理厂工程和邯郸市“引岳济邯”输水管线工程荣获中国市政工程金杯奖;近几年来承建的邯郸市滏阳河城区段通航一期应急工程桥梁改造、绿化及截污治污”、果园路(滏阳河桥-滏河大街)道路等工程,荣获河北省优质样板工程、省优市政公用建设工程。近几年,本公司坚持“重信誉、求质量、争高效、创一流”的经营方针,使企业综合实力不断增强,现已成为冀南市政行业的一颗璀璨的明星,正在向集团化经营迈进。
单位地址:和平路303号
联系电话:5501298
热线电话:5501256
(九)邯郸市排水管理处
邯郸市市政排水管理处隶属邯郸市城市管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担负城市雨污水的收集、输送、处理、污水处理费征收、排水许可证发放及主城区969公里(雨水552公里、污水417公里)、排水明渠的维护和27座雨、污水泵站运行管理及主城区立交桥排水及道路沥水防汛工作。现有自动化机械设备达到3000余套(台)。下辖14个基层单位:东污水处理厂、西污水处理厂、管网管理处、泵站管理处、排水监察中队、市政收费处、排水监测站、工程处、项目筹建处、拓展经营处、中水开发处、新区污水处理厂、设备维修处、机械施工处。 单位地址:广厦路东头
联系电话:5909697
热线电话:5909633
(十)站前市容环卫大队
高铁站、火车站是邯郸的重要窗口,不仅人流量大,而且保洁难度高,路面卫生质量的好坏,直接影响到邯郸市的对外形象。站前大队负责火车站、高铁站、汽车西站站前广场的环境卫生保洁工作,严格落实城市精细化管理,采用“室内作业法标准”对广场进行清扫保洁,即广场的环境卫生达到宾馆或客厅地面干净程度,实现“席地而坐”。清扫作业标准要达到“六不六净”、推行“机扫+人扫+电动车巡回保洁”的作业模式,确保路面呈现本色,对站前广场地面实施冲洗和洗扫作业,“以洗为主”除尘降尘,提高路面洁净度。大队宗旨是发挥团队中每一个人的力量,心往一处使、劲往一处用,增强责任意思,为民服务意识,坚持做到有诺必践,有求必应,时刻树立环卫工人的良好形象,齐心协力、互帮互助,共同营造一个干净、整洁、靓丽、有序的“窗口”形象,也给来往市民留下美好的城市印象。
热线电话:3028009
(十一)停车场服务中心
停车场服务中心主要负责停车场设施的安装、维护、维修工作;负责停车场信息统计工作,建立健全停车场服务系统平台及数据库;负责停车场服务人员行业培训工作;为停车场经营单位做好服务等工作。
电话:3111150
地址:百家大街与箭岭路交叉口南100米
咨询电话:0310-2031968
办公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人民东路34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310-2031980,8031813
办公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人民东路34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