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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实施新区党的建设工作意见,指导新区基层党组织建设;研究制定全区党员队伍建设规划,负责全区党员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承办全区党费的收缴、管理、使用工作。研究制定全区干部队伍建设、领导班子建设的意见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考察工作。负责全区干部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和指导工作,贯彻执行中央、省、市人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本区人事劳动管理的方式、方法、规划、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全区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和社会保障、分配制度、就业与再就业、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总体规划、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计划和工资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管委会机关、直属事业单位干部调配、录用、培训、考核、奖惩、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任工作;负责按有关程序审批(申报)职称、评定(申报)技术等级;负责机关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审批、退休干部管理、区内退休职工社会化管理。负责被征用土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负责劳动仲裁有关工作;负责农村社会保险有关工作;负责做好社会保障事业有关工作;负责全区组织、干部、人事、劳动的信息管理工作。对口联系组织、人社等部门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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