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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 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县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 市场监督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起草全县市场 监督管理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有关政策、标准,组织实施质量 强县战列、食品安全战略、药品安全战略、标准化战略、知识产 权战略,拟定并组织实施有关规范,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 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二)负责市场主体信用建设等市场主体的注册登记工作, 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 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
(三)负责全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工作。负责全县市场监管 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工作,推动实行统一的市场监管。组织查处重 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管行政执法行为。
(四)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全县市场交易、 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行为。组织指导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 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 售假冒伪劣行为。组织推进竞争政策实施,组织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 工作。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指导全县广告业发展, 监督管理广告活动。依法组织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 经营行为。指导县消费者协会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五)负责全县宏观质量管理。拟定并实施全县质量发展的 制度和措施,统筹全县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 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质量事故调查, 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制度,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六)负责全县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县级产品质量 安全风险监控、监督抽查工作。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 全追溯制度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制度。负责县委质量监督工 作。
(七)负责全县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 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 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八)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贯彻实施全县食品 安全重大政策,推动健全食品安全地方党政同责和跨部门协调联 动机制,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指导全县重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公 布和重要信息直报制度。承担安平县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建立覆盖食品生产、流通、 消费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组织实施,防 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 主体责任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参与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风险交流工 作。按职责分工组织实施特殊食品监督管理。组织指导重大活动 食品安全保障。
(十)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 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执行国家、省药品、治疗器械和化妆品 法律法规以及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 与服务政策。拟定全县监督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慌张品质量管理和监督抽 查。监督实施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贯彻落实国家、省检查制度, 依责组织指导查处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经营环节,使用环节 的违法行为。承接省、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委托事项。
(十二)推进全县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管信息化 建设。负责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安全科技发展规划并 组织实施,推动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全县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和 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和比对工作。规范、监 督商品质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标准化工作。负责制定县级地方 标准,依法承担组织省、市级地方标准申报工作。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全县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 构整合和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 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六)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全县认证认可工作。组 织贯彻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七)负责推进全县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拟定加强知识产 权强县建设的重大方针政策和规划。拟定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 护和运用的政策和制度,并组织实施。
(十八)负责保护知识产权。组织起草严格保护商标、专利、 原产地地理标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知识产权政府规范性文 件,并组织实施。按照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方案,推动建 设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组织指导商标、专利执法工作,承担知识 产权争议处理、维权援助和纠纷调处。协调京津翼知识产权执法 协调工作。
(十九)负责促进知识产权运用。拟定知识产权运用和规范 交易的管理办法和措施,促进知识产权专一化。规范知识产权无 形资产评估工作。负责知识产权中介服务的监管工作。负责建立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推动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信息的传播 利用。
(二十)承担上级授权的知识产权代办工作任务。负责知识 产权的初审注册登记。组织实施穿单产地理标准统一认定制度。
(二十一)负责全县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 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安规定承担技术性贸易措施有关工作。 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承担知识产权对外转让审查工 作。
(二十二)整合工商、质监、食药、药品、物价、商标、专 利、盐业等领域执法职责,组建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将直接 到市场、新企业、面向基层、面向群众的市场监管执法队伍整合 划入。药品、一秒等的领域的行政执法,按中央有关要求落实。
(二十三)完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 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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