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组织实施完善国民健康政策,拟订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政府规范化文件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县卫生健康规划和政策措施。监督实施卫生健康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统筹规划卫生健康资源配置,编制区域卫生健康规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协调推进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国家免疫规划以及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发布法定传染病疫情信息、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信息。
(四)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组织拟订全县药物政策,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参与拟订药品政府规范化文件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会同有关部门对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的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价。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履约工作。
(七)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全面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八)加强行政许可事项运行监管服务工作。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县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全县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九)负责全县卫生健康工作,负责基层医疗卫生、妇约健康、职业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十)负责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十一)负责全县中医药发展工作,承担中医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及临床用药等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继承和发展中医药文化的有关工作。
(十二)指导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组织拟定全县卫生人才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认定工作。
(十三)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咨询电话:0318-7538667
办公地址: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信息大楼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10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9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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