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行政职能
1、研究制定全县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地方性政策、规章并监督执行。
2、研究制定全县教体事业的长远规划和年度执行计划,协调规划、计划的实施。
3、综合管理全县的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指导协调教育工作,负责教育督导与评估,研究指导体育管理体制改革。
4、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建投资规定,统筹管好县拨给的教育、体育事业经费。
5、指导全县教体综合改革。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农村教育改革,进行农科教统筹。综合管理全县的体育工作,指导、协调好全县性重大教育、体育活动。
6、制定人事管理规章制度,主管全县教师工作,负责全县各级各类教师资格标准的组织实施及中小学教师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指导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统筹管理全县教体干部职工的队伍建设。
7、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德育工作、体育卫生与美育工作、国防教育工作,负责教育教学科学研究工作和对外教育交流工作。
8、管理全县的考试工作,负责普通中学学生学籍及其变动情况的备案工作。规划、指导推动小学后、初中后、高中后继续教育工作,抓好成教、幼教、成人自学考试和扫除青壮年文盲工作。综合管理全县体育事业,指导社会主义体育事业的发展。
9、管理教体局所属事业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程序,会同有关部门考核任免有关单位的领导干部。
10、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 机构设置
武强县教育体育局是主管全县教育、体育工作的县政府职能部门。根据教育改革和工作需要,下设办公室、计财股、人事股、基础教育股、体育股、招生办公室、督导室、监察室、安全股、职成股、项目办、等11个股室。
三、 各股室职责
一、办公室工作职责
负责起草全局性的工作计划、总结、汇报等文字材料,机关规章制度的制定、检查工作及对外宣传工作。
二、人事股工作职责
系 统内部机构编制工作,基层领导班子建设,干部教职工队伍建设,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知识分子政策、劳动人事政策和老干部政策,做好系统内干部教职工工资福利待 遇的调整,人事调配和师范类毕业生就业安置,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奖惩,各类人才的选拔推荐,同时负责系统 内人事档案的管理,配合做好教育体育局中心工作。
三、计财股工作职责
1、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各基层单位财会人员的资格管理、业务培训和继续教育。
2、负责向财政部门提交教育基层单位年度教育经费预算,会同财政部门对预算内、外教育事业经费、基建经费和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予以监督检查。
3、会同国资部门对教育基层单位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予以监督检查。
4、负责全县教育系统基层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
5、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的医疗保险、养老保险、住房公积金等工作。
6、负责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建立健全中小学学生资助管理体系;负责资助贫困生资金的筹措和资助对象审核及资金的发放等有关工作;负责中等职业学校的国家助学金管理与资助工作。
7、负责向财政部门和衡水市教育部门上报教育经费决算。
8、负责全县教育系统统计工作。
9、负责教育系统学校学校食堂管理工作。
四、基教股工作职责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精心谋划,统筹协调,加强管理,深化改革,分类指导,整体推进,加快全县基础教育健康快速发展,提高教育水平和质量。具体为:
1、规范全县基础教育行为,指导基础教育改革。
2、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育人质量。
3、加强学校标准化建设,强化学校科学化、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提高办学水平和管理水平。
4、谋划基础教育发展规划,并负责业务指导。
5、规划、指导中小学德育工作,促进学生良好品德行为习惯的形成。
6、负责中小学学籍管理,做好控辍保学工作。
7、研究制定全县中小学教师培养培训工作规划并指导实施。
五、招生办工作职责
1、高考:报名、摄像、体检、组考、填报志愿。
2、中考:报名、填报志愿、摄像、组考、评卷、登统、高中录取、中专建档。
3、自考:报名、摄像、发放准考证、考试通知单及单科合格证。毕业生资格审定。
4、成考:报名、发放准考证、考试通知单。
六、监察室工作职责
1、搞好广大党员干部教师的党风党纪教育活动。
2、做好政务校务公开、民主评议工作。
3、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
4、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5、严肃查处违法违纪案件。
6、加强中小学收费管理工作,深化巩固治理成果。
七、督导室工作职责
对各乡镇政府、中心校、各级各类学校办学思想、水平,教育教学行为进行监督、检查、指导、评估。做好语言文字工作。
八、职成股工作职责
职成工作
1、结合社会经济发展实际,谋划、组织实施全县成人教育和职业教育中长期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
2、以提高劳动者素质,促进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为宗旨,搞好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并对各乡镇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和检查。
3、积极探索农村初、高中引进职业教育内容的新路子,充分利用普教阵地和职教人才优势,做到普、职、成结合,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4、督查职教中心招生、就业及对外培训工作,抓好职教学籍管理。
幼教工作
1、贯彻落实国务院《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国家教委《幼儿园工作规程》以及上级有关学前的方针政策。
2、制定并完善我县学前的发展规划。
3、规范学前教育的教育教学行为,为中小学教育打下坚实基础。
4、进一步做好学前教育机构的评估工作,并将社会力量办园纳入到分类定级系列中来。
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1、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和省、市民办教育法律、法规,严格履行各项管理职责,为上级领导制订我县民办教育发展规划当好参谋。
2、对社会力量举办的中、小学;学前教育和其他教育机构,根据权限进行审批备案、登记等手续。审查、审批社会力量办学机构的各类广告(简章)。
3、对民办学校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对民办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教师培训工作进行指导。
4、搞好专项评估和年检工作。
九、体育股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制定的体育政策、法规和发展规划,综合管理全县各级各类中小学校的体育工作,制定学校有关体育卫生工作计划,负责全县体育教师专业课的培训工作。
2、检查督导体育、卫生、教学计划落实和教学情况,负责安排中小学体育竞赛活动和初中毕业生的测试工作。
3、指导和配合各部分、各行业、各社会团体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制定全县性的体育竞赛计划,组织全县体育竞赛工作,推动全民体育工作的发展。
十、项目办工作职责
负责专项资金管理、学校基建管理、大型修缮管理等工作。
十一、安全股工作职责
1、负责教育系统学校安全工作,执行国家各项安全法规,结合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各项安全规定和措施,为全县的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2、协调全县学校开展食品安全知识的宣传、培训工作,制定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并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咨询电话:0317-7276123
办公地址:河北省沧州市吴桥县黄河路10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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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工作日:(9月1日~次年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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