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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中共衡水市委办公室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州市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2019〕-5),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深州市行政审批局(简称市行政审批局)为市政府工作部门,加挂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牌子。
第三条 贯彻落实中央、省委、衡水市委和深州市委关于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衡水市委、市政府和深州市委、市政府“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和中介服务管理等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起草我市有关规范性文件、标准草案,协调指导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协调我市“放管服”改革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指导、督促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衡水市委、市政府和深州市委、市政府关于“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重大政策措施;建立健全我市行政审批管理体系;推进简政放权,清理和规范各类行政许可等管理事项;协调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工作;承担市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三)指导协调我市政务服务管理工作。负责优化政务服务供给,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负责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指导协调市有关部门为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规范、高效、优质的政务服务。
(四)负责行政审批局审批事项的办理,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负责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我市公共服务事项和派驻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的集中统一办理;推进重点项目审批服务的综合协调和督办;组织相关部门开展审批服务事项的联合办理和联审会办;研究推进并联审批服务工作;负责与监管部门审批信息的共享与交换,做好审批与监管的有效衔接。
(五)协调指导公共资源交易市场工作。拟定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制度和规则;编制公共资源交易目录;负责建设、管理我市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负责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并监督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指导并负责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场内交易活动的监督工作,将违法违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协调开展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联动执法。
(六)统筹推进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参与构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行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形成管理机构、实体大厅、网上平台“三位一体”的政务服务管理模式;推进我市电子证照库建设;推进我市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和互联互通、数据共享。
(七)负责我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拟定社会信用体系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要求,推动健全信用制度和标准体系;负责信用信息数据库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数据共享平台和网站建设,推动信用信息的汇聚、交换、共享和应用;组织实施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罚制度建设,建立诚信综合监督体系;组织开展失信问题专项治理;加强城市信用建设,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
(八)建立健全我市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服务效能可量化的考核评价制度;对具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进行综合考评,对进驻事项的办理情况、办理效能,以及办事人员的服务质量等进行监督;协助同级入驻部门对入驻人员的工作规范、工作行为进行教育、培训、绩效考核和日常管理。
(九)推进政务服务中心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规范化建设;不断优化政务服务管理模式;建立完善的审批服务联动工作机制。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条 市行政审批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的工作运转协调和上级交办的有关事项的督办、督查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信访、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和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牵头会同有关股室承办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答复等工作;负责单位大楼的保安、保洁以及相关设施的维修、维护工作。
负责“放管服”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工作。负责协调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各专题组、保障组工作;组织开展“放管服”改革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和评估;统筹调研推进我市“放管服”改革重要领域、关键环节的重大决策措施,协调推动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联系主管部门做好政策宣传解读和舆论引导工作;督促各部门落实改革措施;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省、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针政策,协调推进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负责行政许可事项的衔接、取消和调整,负责行政许可目录和办事指南编制以及审批流程等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我市政府部门权力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政务服务事项清单等清单的编制、调整和规范工作;负责推进我市审批服务便民化,推动各级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实现互联互通;承担市政府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协调小组办公室、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负责政务数据工作。负责统筹推进我市“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落实构建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贯彻执行全省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业务规范和技术标准,推进我市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规范化、标准化、集约化建设,推动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打破“信息孤岛”,实现互联互通;牵头负责政务服务数据采集、汇聚和开放共享工作,建设我市政务平台事项库,编制公开政务数据资源目录并及时动态更新,推进政务服务同一事项,同一编码,同一网上技术规范;负责我市电子证照库建设和管理;推动政务服务平台和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建设。
负责公共事业工作。指导、协调和实施我市公共事业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公共事业行政审批流程和指南等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组织、养老机构等社会类许可事项办理;负责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协调;协同承办权限内公共事业审批事项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效能督查工作。负责拟订政务服务、行政审批服务效能考核评价制度;负责对有政务服务职能的部门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情况和办理效能进行监督,牵头组织综合考评;负责对办事人员的审批案卷和窗口人员的服务质量进行监督并进行绩效考核;负责疏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和评议;受理对进驻部门及其进驻工作人员政务服务工作的投诉,会同、协调相关部门按规定处理;受理和处理对市政务服务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
负责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我市社会信用体系规划建设与综合管理,负责信用信息系统建设、运行和管理,负责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征集、发布、评价、奖惩和使用管理,负责信用市场培育、信用服务机构及其从业人员的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负责诚信宣传教育和诚信文化建设。
(二)政策法规股。负责拟定我市“放管服”改革、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政务服务管理、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执行;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征求意见的回复工作;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设定依据、受理要件、办理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组织实施有关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训,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局机关依法行政、法治考核及相关督察工作;负责中介服务管理和建立统一的行政审批评审专家库。
(三)公共资源交易管理股。贯彻落实国家、省、衡水市和深州市关于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的有关管理制度和规则,拟定我市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管理制度和规则;编制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目录;负责建设管理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负责推进我市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用体系建设;指导监督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场交易;指导并负责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场内活动的监督工作,将违法违规问题移送有关部门处理;协调开展我市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联动执法;指导监督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作;受理和处理对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及其工作人员的投诉;对我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机构和交易市场进行业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四)市场服务和社会事务股。组织实施我市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和营业执照核发的措施办法;依法依规承担登记注册工作,组织实施我市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和办理企业名称核准;承担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和登记注册信息分析公开工作;承担建立完善小微企业名录工作,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发展。
负责生产经营许可工作。负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领域相关行政许可的审批职责;贯彻落实国家、省、衡水市和深州市生产经营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方针政策;参与相关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协调推进我市生产经营领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协同承办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推进生产经营领域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负责社会事务工作。指导、协调和实施我市社会事务行政审批工作;负责社会事务行政审批流程和指南等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特种行业人员资格认定和特种设备使用等相关事项登记备案审批;负责与相关部门的衔接协调;协同承办权限内社会事务审批事项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五)投资建设股。指导、协调和实施我市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工作;负责开展我市项目储备和前期咨询以及协调机制建立;负责落实建设项目“双经理制”;负责编制投资项目立项阶段行政审批流程和指南等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投资项目立项阶段涉及的行政审批事项审批工作;协同承办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规划审查工作。指导、协调和实施我市投资项目规划审查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投资项目建设规划衔接;负责投资项目规划审查行政审批流程和指南等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投资项目报建阶段建设项目规划审查核实;负责投资项目报建阶段工程规划、占用林地等相关审批事项审批工作;协同承办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负责工程建设工作。指导、协调和实施我市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行政审批工作;负责投资项目工程建设行政审批流程和指南等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投资项目工程建设施工许可证核发;负责投资项目防空地下室等相关审批事项审批工作;负责协调投资项目开工前涉及的公共服务事项办理工作;协同承办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六)勘查服务股。组织实施我市投资项目勘察和技术审查服务工作;负责编制投资项目勘察和技术审查服务流程和指南等标准化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实施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中非技术审查现场勘验和技术审查服务工作;负责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协同承办权限内行政审批事项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第五条 深州市行政审批局行政编制23名,股级领导职数6名。
科级领导职数设置另行明确。
第六条 市行政审批局所属其他事业单位的设置、职责和编制事项另行规定。
第七条 本规定具体解释工作由中共深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承担,其调整由中共深州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按规定程序办理。
第七条 本规定自2019年3月 日起施行。
咨询电话:0318-3312402
办公地址:衡水市深州市长江西路55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 下午14:30-17:30(夏季)13:30-17:30(冬季);
深州市行政审批局(政务服务中心)办事大厅办理时间:法定工作日: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办理地点:河北省衡水市深州市顺达大街12号交通指引:乘坐1路、2路公家车到行政审批局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