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贯彻执行公安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公安工作方案和措施,领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调查研究公安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掌握危害国家安全、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情报信息,分析预测敌情和社情,为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提供信息并提出对策。
(三)承担组织开展公安队伍正规化、装备现代化建设及民警教育和公安宣传工作的责任,组织公安督察工作,实施对民警的监督和权益保护。
(四)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参与处置严重危害社会安定的聚众闹事、骚乱事件和重大治安事件,协助、配合国家安全机关做好国家安全保卫工作和反恐防暴工作。
(五)制定完善内部执法制度,实施内部执法监督,依法办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六)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承担全县治安、户口、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出入境管理责任。
(七)承担火灾预防和扑救责任,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
(八)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
(九)负责辖区的公安警卫工作。
(十)组织实施公安信息技术、刑事技术、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技术等公安科技建设,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
(十一)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公安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咨询电话:0317-2175056
办公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北京路与吉林大道交叉口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运河区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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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秋冬春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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