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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沧州市委、泊头市委关于退役军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二)负责全市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退休干部、退役士兵、符合条件消防员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工作以及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的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四)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落实全市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和企业中军队转业干部的解困政策。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组织指导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指导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七)组织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符合条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消防员等全市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等工作,组织落实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报批拟列入全国和省级、市级、县级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设施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泊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综合科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相关政策研究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舆论宣传、总结表彰、荣誉奖励和信访工作,配合做好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监督检查并考核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参与拟订企业中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办法并组织实施,参与市级国防动员、兵员征集、预备役人员管理等工作。
拟订退役军人事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退役军人管理保障基础设施建设标准,指导和监督退役军人事业资金管理,承担机关财务、资产管理、内部审计和退役军人事务系统信息化建设、统计等工作。
拟订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就业创业促进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和符合条件消防员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纪检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退役军人事务系统干部队伍建设。
(二)优抚安置科
组织实施全市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士兵、复员干部、伤病残退役士兵和符合条件消防员的接收安置政策,负责军队转业干部、转业士官、符合条件消防员档案接收、审查、移交,组织实施中、省、沧州市直驻泊单位和市直单位接收安置军队转业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符合条件消防员的计划,承担市直单位计划安置和计划外选调工作。
负责军队移交本市安置管理的军队离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接收安置和服务管理工作;负责拟订安置经费分配方案,规划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机构工作人员配备和车辆配置,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工作;检查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的落实,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和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的住房保障工作,指导全市退役军人住房保障工作。
承担协调指导全市拥军优属工作,指导做好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符合条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消防员等全市优抚对象的优待、抚恤等工作;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医疗保障工作,组织实施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优抚保障机构以及军供保障机构的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协调指导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承担全市残疾军人康复辅助器具的配发、更换工作。承担全市烈士审核报批和褒扬工作,纪念设施管理保护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拟订全市军人公墓建设规划、管理维护等方案并指导实施,承担国家级和省级、市级、县级重点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单位的报批工作。
咨询电话:0317-8061600
办公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裕华西路老三井院内泊头市行政审批局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317-8061635
办公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泊头市裕华西路老三井院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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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秋冬春季(9月1日~5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6月1日~8月31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法定节假日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