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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0317-3053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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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地址:沧州市新华区黄河东路37号 ;

办公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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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能信息

  沧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有6个职能股室,分别是办公室、干部管理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劳动关系监察股、工资福利股、调解仲裁管理股,下属管理沧县就业服务局(二级局),下属沧县人才中心、沧县医疗保险管理中心、沧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所三个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省、市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政策、规定,监督检查落实情况;拟定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及措施,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宣传和舆情研究。

二、拟定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办法,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拟定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和分流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管理办法,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定高校毕业生就业措施,负责中专以上毕业生的就业指导、服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定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办法。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执行城乡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组织拟定全县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基金统筹办法,统筹拟定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办法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定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编制全县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草案,参与制定全县社会保险基金投资办法。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预警和信息引导,拟定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实施办法,建立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七、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全县人才工作总体目标,参与人才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

八、贯彻落实有关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培训、辞退等方面的政策规定;贯彻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办法,负责聘用制公务员管理工作;落实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办法和安置计划,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提出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对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服务。

十、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拟定人员调配管理办法和特殊人员安置办法。

    十一、会同有关部门落实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定,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二、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三、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沧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综合协调机关重要政务、事务;负责督办工作;负责机关公文审核、文电、机要、保密、档案、值班、安全和应急管理工作;负责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负责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机关公共事务、后勤管理工作;负责新闻发布,负责网络舆情监控、处置应对工作;承办重要会议文稿、综合性材料的起草;负责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的宣传及网民互动交流事项处置工作。统筹指导全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系统法制建设工作;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审查;负责全局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法律事务和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全局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工作。负责组织重大政策和综合性政策调研;负责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全面深化改革任务的组织、协调和督办落实;牵头组织专家咨询论证工作;牵头政务服务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工作;指导系统窗口服务建设,负责“12333”电话咨询服务;组织推进人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编制和执行机关预决算;负责机关财务管理;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编制管理和队伍建设等工作;拟订全局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局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负责机关党群工作;指导所属单位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纪检工作。

(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与职业能力建设股。拟订人才工作有关目标,参与全县人才工作的指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承办有关人才工作。拟订全县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办法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相关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选送、培养和管理;组织实施发挥作用、提高待遇的办法措施;组织实施吸引留学人员来沧县工作政策。综合管理全县职称工作,制定全县职称改革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职称评审委员会的管理和监督;实施上级职称考试有关政策。拟订全县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方案、规划;组织实施技能人才的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负责全县职业资格管理;负责技师、高级技师的初审、报审;制定全县职业技能竞赛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

(三)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拟订全县事业单位人员聘用、登记管理、岗位设置、竞争上岗、考核奖惩、股级职务任免等办法并组织实施;承办事业单位岗位设置方案的备案事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管理办法,负责全县事业单位人员公开招聘的组织实施。负责全县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的政策指导、统筹协调、审核备案、监督检查,研究处理与评比达标表彰工作相关的其他重大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政府表彰奖励办法,审核上报以国务院、国务院工作部门、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名义表彰奖励的人选,指导协调以县政府名义实施的表彰奖励活动,负责全县功勋荣誉表彰奖励获得者管理,落实享受待遇的相关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和人力资源流动的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备案和监督管理;拟订人员(不含公务员)调配办法并组织实施。按规定承办县直企事业单位(含驻沧县单位)工作人员调配;牵头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组织实施;负责接收毕业生工作;负责县特殊需要人员的选调和安置。

(四)工资福利与社会保险管理股。负责全县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津贴补贴、福利和离退政策的落实;组织实施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受奖励、处分、处罚后和疾病等停工期间工资待遇标准;组织实施事业单位离休干部离休费待遇调整办法;按照管理权限配合有关部门完善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和工资协调联动机制;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基金手册管理;负责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工龄计算、工作年限认定工作。执行全县机关企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执行基金管理办法和预测预警制度;执行上级养老保险基金调剂计划;负责审核县属企业年金方案备案和监督管理;负责全县特殊工种初审认定、报审和管理;负责全县企业职工非因公伤残和因病丧失劳动能力提前退休的初审、报审;负责全县机关事业退休待遇条件确认、企业正常退休条件核准。执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政策、规划、标准;组织实施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办法;拟订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缴费档次和政府补贴等调整方案;组织实施征地方案中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执行工伤保险政策、标准;执行工伤调查认定和工伤预防政策等政策及标准;执行协议工伤服务机构的资格标准;执行工伤保险基金管理细则;负责执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鉴定标准。

(五)社会保险基金监管与就业促进股。组织实施全县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补充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基金监管制度和养老保险基金运营机制;拟订补充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负责依法监管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资运营,组织查处重大案件;负责全县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基金内部审计;拟订促进城乡统筹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制定促进就业、鼓励创业、劳动者公平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跨地区有序流动等政策;统筹负责全县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设;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拟订就业援助、特殊群体就业等政策;执行国(境)外人员(不含专家)就业管理政策;会同财政部门拟订就业专项补助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全县创业担保贷款审查等相关工作。执行失业保险政策、标准,拟订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建立失业监测和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政策;拟订经济结构调整中涉及职工安置权益保障政策;负责审核县属关闭破产企业职工安置方案;拟订失业管理办法,指导建立失业登记制度,承担失业统计。拟订全县农民工管理服务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协调处理涉及农民工的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综合协调农民工培训;指导全县发展农民工劳务经济;承办县政府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劳动关系与调解仲裁信访工作股。执行企业劳动关系政策;组织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用工备案制度和劳务派遣管理办法;组织实施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和支付保障政策,指导和监督国有企业工资总额管理及其负责人工资收入分配;组织实施地方劳动标准;承办县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县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沧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的日常工作;组织实施上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管理办法、制度和发展规划;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负责重大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负责全县劳动人事仲裁机构体系建设;指导开展劳动人事争议预防;负责局信访维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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沧县社会保障卡服务网点地址和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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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商服网 2023年0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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