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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沧州市委办公室、沧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献县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沧办字[2010]9号)和《献县人民政府关于县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调整的通知》(献政字[2010]41号),设立献县教育体育局,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根据上级规定及实际工作需要,将原教育文化体育局承担的文化行政管理职责划入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二)加强基础教育。以农村教育为重点,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公共教育资源进一步向农村、边远乡镇倾斜,促进教育公平。深入推进基础教育教学改革,切实减轻中小学的课业负担,加强中小学德育教育工作,全面实施素质教育。
(三)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坚持以就业为导向,深化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办学水平和质量,积极推进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增强职业教育发展活力。
(四)加强对民办教育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完善相关政策措施,规范办学秩序,促进民办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五)加强体育公共服务、促进多元体育服务体系建设,推动全民健身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路线、方针、政策,监督检查教育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的落实情况,拟定全县有关教育、体育工作的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制订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教育体制改革的建议及发展重点,并指导、协调实施工作;参与规划体育设施建设布局,管理和维护体育公共设施。
(三)管理和指导全县基础教育、职业技术教育、成人教育和广播电视教育等工作,负责民办学校管理工作。
(四)负责指导学校的教学改革;组织实施对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督导与复检。。
(五)组织全县高考、中考及高职中录取工作;参与指导其它考试工作。
(六)统筹规划教师队伍的建设和培养工作。主管中小学校教师的职务评聘工作;参与落实教师工资待遇政策工作;负责教师的资格认定工作;负责中小学校教师继续教育和业务技能培训工作。
(七)指导教育管理体制改革和干部队伍建设。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做好全县中小学校教育干部的考核、考察、任免工作;负责所属学校的党建工作;研究制定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工作的方案并组织实施。
(八)拟订和执行教育基建投资、事业经费计划;规划和指导全县公办学校的校舍、设备的建设;管理本部门教育体育经费。
(九)检查和监督乡镇贯彻执行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以及有关法规的情况。
(十)指导学校的思想政治、体育卫生、艺术教育等工作。
(十一)组织实施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开展国民体质监测。
(十二)规范体育彩票市场发展,维护彩票市场秩序,组织落实《彩票管理条例》,做好彩票资金管理使用工作。
(十三)负责全县体育社团资格审查,指导各类体育单项协会开展工作。按规定权限,负责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资格、等级管理的有关工作。
(十四)负责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人事档案管理、就业指导工作。
(十五)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政策法规股)。
配合制定并落实职业教育专项发展规划,负责中等职业教育综合协调和宏观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职业教育教学指导政策。负责民办学校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成人教育和社区教育工作。
四、领导信息
苏云尚:党组书记、局长。负责全面工作,代管电教站、教育股、教研室、招生办、幼教股。 张丽珍:党组成员、主任科员。分管党办室。 张泽增: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办公室、人事股、审计监察室、体育股、教育督导室、电大工作站、语委办、工会。 张国强:党组成员、副局长。分管安全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计财股、青少年活动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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