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城市管理等法令、法规、通告在本辖区实施。
(二)负责对本辖区的环境卫生和环卫设施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行政区内核定道路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公厕清掏保洁。
(三)负责辖区市容环境卫生方面有关垃圾、私搭乱建、占道经营、非法小广告、“门前三包”等管理处罚工作。
(四)负责辖区户外广告牌、标牌等初审和管理处罚工作。
(五)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所辖城市规划区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影响城市规划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六)行使市场监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辖区内店外经营、街道路边无照商贩的行政处罚权。
(七)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政务日常工作,协调机关各股室、行政执法大队和环卫处,督促检查机关工作制度的落实,会议的组织和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信息、对外宣传及市长热线、网络舆情所反映问题的交办工作;负责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的办理,负责文秘、档案、信访接待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后勤服务管理工作。
(二)组织人事股
负责组织人事工作;负责局党组会议组织、文件起草、核发、调研工作;负责组织宣传、政治思想教育、精神文明建设、纪检工作目标责任制考评;负责机构编制、干部考核、劳动工资、社会保险、人事管理等工作;负责指导基层党建、机关党群工作;负责局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三)计划财务股
负责局机关及基层单位的财务资产管理和基本建设工作;负责编制局机关及基层单位年度经费预算管理、财政经费划拨等工作;负责基层单位财务工作的审计、指导和监督;负责局机关及基层单位财务人员的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及基层单位各类装备的计划、配备、保养及更新工作;负责局系统维修、维护、建设工程的预决算和经费的拨付;负责罚缴分离工作及罚没票据的监督检查管理工作;负责罚没物资的管理工作。
(四)政策法规股
负责贯彻实施有关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负责本单位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审核、备案工作;负责重大行政处罚
决定的事前审核工作;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备案,审查工作;负责执法人员行政执法证件的审核,年检,发放工作;规范制定法制文书,做好法制档案归档并指导基层大队规范法制文书、归档工作,对不合法或者不适当的执法行为提出纠正或者撤销意见,并督促落实。负责行政处罚程序中的听证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起诉工作,负责执法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
(五)环境卫生管理股
负责局关于环卫工作的重大决策、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与反馈;不断完善环卫工作管理制度,负责局年度环境卫生重点工作目标分项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与反馈;制定环卫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对城区环境卫生和环卫设施进行管理和监督;负责建成区内核定道路的清扫保洁、生活垃圾清运、公厕清掏保洁工作实施责任目标和监督管理,对环境卫生作业质量、卫生标准、安全生产等进行监督检查,督促问题整改落实;负责市场化作业公司的督导、考核工作。、
(六)城市综合管理股
负责局关于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重大决策、重要文件、重要会议、重要工作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与反馈;负责局城市管理年度重点工作目标分项完成情况的督促检查与反馈;负责与上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对接及交办任务的反馈;负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发展战略,总体规划、中长期发展、开展重大课题研究及执法中遇到的突出问题的办理;负责承办上级批(交)办、区领导批(交)办的案件;负责精神文明建设、收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舆情,正确引导舆情;负责城市管理综合业务范围内的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上信访事项,及时反馈信访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负责对日常城市管理开展等进行监督检查,纠正不当执法行为,督促问题整改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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