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一)落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长期护理保险、医疗救助、补充医疗保险等医疗保障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以及政策、制度、规划和标准。
(二)落实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安全防控机制,组织建设网络信息和智能监控平台,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并组织实施。
(三)组织落实城乡居民参保筹资和保障待遇政策,执行城乡医疗保障政策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落实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方案及政策标准。
(四)组织落实保定市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支付标准。
(五)组织落实保定市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等政策。依法管理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价格政策执行情况。建立完善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监测信息制度。
(六)组织落实保定市药品、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政策并监督执行,指导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
(七)执行保定市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定点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行为、医疗费用和医药价格,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
(八)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
建设。组织落实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政策。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
(九)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及职责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日常工作的协调和督查,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督办、保密、信访、档案、规划财务、法规、宣传、后勤保障、值班、标准化建设、安全保卫和应急管理;负责起草机关重要文件、综合文稿和领导讲话;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答复工作;负责信息宣传,组织网络舆情监测及应对工作;制定政务公开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窗口单位建设等工作。
(二)综合业务股
负责组织落实待遇保障、医药服务、医药价格管理和基金监管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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