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部服务分类
沧州市海洋和渔业局为2018年机构改革新组建单位,加挂市港航管理局牌子,机构规格正处级,内设6个科室和机关党委,下属渔政渔港监督管理站、港口危货中心、黄骅港引航站等3个事业单位,作为市政府工作部门,承担全市海洋、港航和渔政执法等方面工作。
主要指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 件,结合本地实际拟订地方性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监督实施海洋战略规划和发展海洋经济。组织制 定海洋发展战略 ,拟订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监督实施。
(三〉负责海洋开发利用和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海域、海岸带和海岛保护利用管理,拟订海域、海岸带、海岛保护利用 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海洋生态、海域、海岸线和海岛修复等工 作。负责海洋年度利用计划管理和海域、海岛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负责无居民海岛地名管理工作。负责海洋观测预报、预警监测工作。
(四)监督实施水路发展战略、政策和规划,负责水路运输 体系建设和规划。承担全市水路运输市场的监管责任。监督实施 水路行业标准和水路运输准入退出制度、运营规范。组织协调国 家、省 重 点物资和紧急客货水路运输。
(五)负责全市港口规划和岸线使用管理。承担水路建设项 目监管、港口设施保安和引航管理工作。负责港口经营行政管理 工作。指导港航公共基础设施管理。
(六)负责远洋渔业管理和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渔 船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
(七)指导全市海洋、港口和水路运输行业安全生产、应急 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与重大灾害应急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
(八〉负责行业科技管理、统计分析、监测评估和对外交流 合作。监督行业科技政策、技术标准和规范的执行,组织开展教 育培训、科技开发,推动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指导行业环境保 护和节能减排。监督管理涉外科学调查研究活动。
(九)组织指导职责范围内的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 案件 ,监督指导县级相关执法工作。指导行业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和精神文明建设。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机关安全、信息宣传、档案、外事等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上级交办事项和局重点工作的督办落实。负责组织重要会议及起草文稿工作。负责舆情应对和新闻发布工作。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国有资产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预决算编制、执行以及政府采购管理工作。负责专项基金、专项资金、行政经费的使用和监督管理。负责规费稽征和内部审计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组织开展相关行业政策研究工作。拟订行业性地方政策、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综合性调研活动、起草综合性报告和重要文件等工作。负责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组织、指导、监督全港港口、航道、水运、水运工程质量监督的行政执法工作。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办工作。负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法制宣传教育、执法人员管理业务培训和执法证件的管理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相关工作。指导行业体制改革、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信访稳定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人事、编制管理和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规划建设科。参与编制全市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规划。组织编制、修订港口发展计划、港口总体规划、港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水路运输体系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港口经济发展调查研究,拟订全市港口经济发展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港口设施使用岸线和港口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指导港航公共基础建设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行业重大科技项目、科技创新、科技推广、科技交流合作和人才培训。指导行业信息化建设工作。
(四)港口航运科。组织制定港口章程并监督实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全市港口岸线、陆域、水域实施统一的行政管理。负责港口经营行政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港口经营性收费。负责港口设施保安,监督管理港口危险货物作业。负责港口危险货物从业人员资质的培训、考核和管理。负责港口节能减排和污染防治工作。协调指导引航业务。承担水路运输市场的监管职责,监督实施水路运输准入退出制度、技术标准和运营规范。组织协调国家、省重点物资和紧急客货水路运输。履行安全生产监督和应急管理责任,监督落实安全生产行业监管职责。负责拟订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港口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负责安全生产工作对外联络,协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安全生产事故。指导行业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工作。指导行业统计工作,汇总行业统计数据,负责水路运输统计分析。
(五)海洋海域科。拟订全市海洋发展战略和海洋经济发展、海岸带综合保护利用、海域海岛保护利用等规划并监督实施,推动海洋新兴产业、特色产业发展。拟订海域使用和海岛保护利用政策与技术规范,监督管理海域海岛开发利用活动。拟订海洋观测预报和海洋科学调查政策、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海洋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管理工作,承担海洋生态、海域、海岸线和海岛修复工作。负责海域、海岛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承担权限范围内用海审核、报批工作。管理无居民海岛地名及海底电缆管道铺设。参与海域勘界,调处海域使用纠纷。组织开展海域监视监测和评估、海域生态预警监测、灾害预防、风险评估和隐患排查治理,发布警报和公报。组织开展海洋经济调查研究和海洋科学调查、勘测。承担海洋经济运行综合监测、统计核算、调查评估和信息发布工作。负责拟定海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承担市政府防御海洋灾害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纪委工作。
咨询电话:0317-2175555
办公地址:河北省沧州市求是大道2号沧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周五下午为:13:30—17:00,17:00—17:30安排业务知识集中学习培训)(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317-2175555;投诉电话:0317-2175678
办公地址:河北省沧州市运河区求是南大道2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冬季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夏季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国家法定假日除外)
咨询电话:(0317)2023539
办公地址:沧州市解放西路39号
官方网址:点击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夏季时间下午2∶30--5∶30)